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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如何办理
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既能履行社会责任,也能储备人才,还可以向政府申领就业见习补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就业见习补贴如何办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补贴条件:就业见习基地招用以下人员: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4、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二、补贴标准:
1、1300元/人/月(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1500元/人/月);
2、1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被评为“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单位可有一定资金奖补。
三、补贴期限:
≤12个月。
四、补贴申请:
由见习基地向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
五、注意事项:
同一见习人员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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