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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
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人员可按季度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惠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养老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人员(参加“三支一扶”、“村官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时,以考核合格时间作为毕业时间)。
3、原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满3年的人员不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申请资料
1、填写《灵活就业备案和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首次申请时填写四份,按人员类型分别填写相应的表格);
2、首次申请时同时提交身份证(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本人带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银行账号、姓名页即可,用于发放补贴资金);
3、《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该证应是已办理认定的人员)(交原件并在首次申请时交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费缴费发票(交原件)。
办理流程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补贴的首次审批)→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首次申请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材料齐全,及时受理
费用:不收费
申办地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七楼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
咨询电话:0752-2789326、2789351
受理范围
已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在本市参保),已在本市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市社保局缴费的人员,以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参保)。
申请对象
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 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2. 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基本身份类材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2、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季度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社保缴费记录、人员身份信息、就业登记信息后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注: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
市、县(区)办理地点如下:
1.惠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在惠州市社保局参保缴费的人员到此机构办理)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大厅三楼21号窗口
联系电话:2789351、279326
2.惠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城区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11号、12号窗口
联系电话:7809227
3.惠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区人社局二楼201室、204室
联系电话:3375269、3371115
4.惠东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建设路33号
联系电话:8806365
5.博罗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博罗县博罗大道西326号
联系电话:6626407
6.龙门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699号
联系电话:7872261
7.大亚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107
联系电话:5579621
8.仲恺人才交流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惠州仲恺和畅五路东一号人才服务大厦
联系电话:327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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