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

时间:2024-07-18 08:30:55 毅霖 就业补贴 我要投稿

深圳市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市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市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

  深圳市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培训补贴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拓展内容:

  一、申请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要注意是“初次就业”;

  2、与公司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

  4、在本市高校毕业或者是本市生源在市外高校毕业。

  二、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申请人必须要在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后的3个月内申请这个补贴;

  2、“初次就业”的标准以“初次缴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所以校园兼职或者是实习不算初次就业;

  3、如果没有在单位就业,而是个人向社保局缴交社保,就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该群体是不能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所以自己交社保不能申请;

  4、必须要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中间换过单位或者是停缴过都不能申请了。在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缴满了6个月的社保,可以申请这一补贴。

  杭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4(申请对象+申请材料+申请方式)

  一、补贴条件: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二、标准期限和期限: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

  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补贴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对已出具放弃享受上述补贴承诺书的,不再受理其放弃享受期间的补贴申请。

  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的,补贴对象身份以初次核定就业补贴时为准。

  补贴对象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补贴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到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3、相关学历证明: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

  (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供);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

  五、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选择“杭州市”,再选择区域(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点击“在线办理”,根据要求填写内容,上传材料,完成申报。

  线下申报:到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办理。

【深圳市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相关文章:

深圳市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01-16

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01-17

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标准02-01

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是什么01-25

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02-20

灵活就业补贴享受补贴标准01-16

深圳市就业补贴申请指南01-22

深圳市就业补贴申请条件08-25

深圳市就业补贴申请流程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