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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保人员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协保人员就业补贴申请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协保人员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按规定与单位签订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在协保专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尚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已经单位就业(不包括在社区“四保”公益性劳动组织和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中就业)或者灵活就业,可以申请协保人员就业岗位补贴。
拓展内容:
一、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二、办理流程
协保人员办理就业备案登记后,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协保人员就业岗位补贴。申请通过的,于次月起每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补贴;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三、办结时限
二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6:30;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
五、办事机构、地址、电话
吴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淞青路151号
56572106;56572107;5657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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