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时间:2024-10-14 12:25:53 居住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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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嘉兴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嘉兴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注意: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直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1)以合法稳定居住申请:租赁合同协议或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2)以连续就读条件申请:就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提交申请:申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

  4、制证:对通过审批的数据予以制证。

  5、送达:在窗口领证或通过快递到付送达。

  扩展: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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