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时间:2024-08-31 00:09:18 居住证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成都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成都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拓展:

  一、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二、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注:也可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

  (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3、领取居住证

  当场领取居住证。

【成都居住证的办理条件】相关文章:

居住证的办理条件04-10

成都居住证办理指南03-25

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条件01-25

成都公租房办理条件02-23

成都居住证如何办理03-28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11-15

昆明居住证办理条件11-17

包头居住证办理条件11-14

广东居住证办理条件11-17

苏州的居住证办理条件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