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仅一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需低于15w、两人的家庭人数需低于23 w、3人家庭人数资产需低于30w元、4人时需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w元方可申请。
2、无房户或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平均住房使用面积应少于7.5㎡(含)、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3、属于被拆迁、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年龄为60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4、廉租房申请人为北京市本户籍,并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人员方可申请。
5、单身人士,要求符合晚婚年龄。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申请廉租房的家庭连续一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
6、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少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则要求年收入少于13920元,家庭人数每增加1人,就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廉租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廉租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廉租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廉租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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