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怎么过户给别人

时间:2024-05-26 06:46:42 廉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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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怎么过户给别人

  如今,社会上有很多的廉租房,这些房屋价格便宜,主要是针对那些条件较差的人提供的住房。很多人都会选择进行租用或者直接购买。那么,廉租房怎么过户给别人?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廉租房过户给别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廉租房怎么过户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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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是出租房,所以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所以不能过户,又由于是政策性质的租赁,所以转租也不行。

  廉租房是政府给予收入低下并且住房困难群体的一种住房福利,是具有政策性质的。

  一般的廉租房是以一个较低的价格水平出租给特定对象,所以叫做廉租房,另外一种是出售的是叫做经济适用房。

  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步骤如下

  一、城镇居民廉租房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二、城镇居民廉租房的具体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6、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8、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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