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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廉租房申请指南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迁廉租房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5、申请公租房诚信承诺书。
申请流程
1、领表
2、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复核
5、核准和公示
6、安置
申请地址
爱园镇人民政府
宿迁市泗阳县爱园镇小康街1号
0527-85881123
临河镇人民政府
宿迁市泗阳县临河镇徐淮路68号
0527-8544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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