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历年社保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沈阳历年社保缴费比例,希望大家喜欢。
沈阳历年社保缴费比例
2016—2018年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6%,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6%,个人无需缴纳。2019年7月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其他不变。
拓展阅读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全省执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自2019年9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1、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全口径平均工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依据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公布一次,作为社保专用指标。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2、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基数中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费率等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四、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要加快制定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逐步统一参保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政策,建立完善基金收支缺口分担机制,加快建设数据省级集中的信息系统,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完善省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降低社保费率和完善省级统筹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降低社保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确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各地区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要加强宣传引导,主动解读政策,积极回应关切,稳定社会预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和待遇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合理调整2019年度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五险一金和社保。其中“五险”,是指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社保也就是社会养老保险,它是“五险”中的一种。
每个城市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总体来说,大部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都会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高,具体的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
根据相关规定:
对于基本的养老保险费,单位可缴纳部分的费率是19%,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率是8%;实行双低标准的,单位可缴纳部分的费率是12%,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率是8%;城镇个体劳动者的费率是27%。
基本医疗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率为14.5%,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率为2%;企业缴纳部分的费率为5%。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率为1%。
其中生育保险费的费率为0.6%。
工伤保险费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0%。一类行业按基准费率执行,不实行费率浮动,二、三类行业工伤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实行浮动费率,缴费单位适用的费率标准依据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规定执行。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社保缴纳比例是怎么样的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
社保缴费比例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1]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5%,个人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社保缴费比例
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1]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4]统一为12%。
北京在职本市城镇职工: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9% 2%
大额医疗保险 1%3元
工伤保险 0.5%-2% 无
失业保险 1.5% 0.5%
生育保险 0.8% 无
住房公积金 8%-12% 8%-12%
北京在职外埠城镇职工(无北京市居住工作证的)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9% 2%
大额医疗保险 1%3元
工伤保险 0.5%-2% 无
失业保险 1.5% 0.5%
生育保险 无 无
住房公积金 8%-12% 8%-12%
北京在职本市农民工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1.8% 无
大额医疗保险 0.2%无
工伤保险 0.5%-2% 无
失业保险 1.5% 无
生育保险 0.8% 无
住房公积金 8%-12% 8%-12%
北京在职外埠农民工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1.8% 无
大额医疗保险 0.2%无
工伤保险 0.5%-2% 无
失业保险 1.5% 无
生育保险 无 无
住房公积金 8%-12% 8%-12%
北京自由职业者
个人
养老保险 20%
基本医疗保险 6.5%
大额医疗保险 0.5%
工伤保险 无
失业保险 无
生育保险 无
住房公积金 无
同时,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的生育费用也将有途径解决,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需要缴纳的具体数额和企业内所有符合参保条件职工月平均工资总数挂钩,然后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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