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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保补贴政策
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沈阳社保补贴政策,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申报条件
1、补贴范围: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每新招收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报资料
《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明细表》;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书》、《报到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用人单位公章);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区县初审→区县财政复审→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常年受理。工作时限: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电话:024—22520766
2、和平区人社局024—82726282
3、沈河区人社局024—24855507
4、铁西区人社局024—25711252
5、皇姑区人社局024—86267667—8102
6、大东区人社局024—88504833
7、浑南区人社局024—23844089
8、于洪区人社局024—2532151585831307
9、苏家屯区人社局024—89121280
10、沈北新区人社局024—89863050
11、辽中区人社局024—87821329
12、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5305
13、康平县人社局024—87338066
14、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1026
15、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024—253717396468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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