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社保阶段性减免范围

时间:2024-07-08 21:49:27 社保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21年深圳社保阶段性减免范围

  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深圳社保阶段性减免范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2021年深圳社保阶段性减免范围

  免征

  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免征我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2月—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减征

  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4月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延缴

  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缴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简称社保费,下同)

  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在延缴和缓缴期间,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阶段性降费及浮动费率政策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行政策继续执行。

  自3月起至6月,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上浮费率档次的企业,暂按其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月—2021年1月,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继续执行,符合条件实行浮动费率的用人单位按下调后的费率缴费。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

  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具体计算办法为:

  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2021年深圳社保阶段性减免范围】相关文章: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怎么办理02-22

北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怎么办理02-22

禹州社保报销范围11-12

无锡社保报销范围11-12

福州社保报销范围11-12

社保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03-26

深圳企业减免税办税11-20

深圳社保缴纳流程02-21

深圳退社保流程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