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保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时间:2024-04-30 03:26:09 社保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代缴社保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社保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代缴社保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代缴社保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一、代缴社保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存在用工,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没有用工关系,仅凭社保缴费记录凭证,不能证明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

  2.代缴社保违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保的主体是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为属地登记,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

  总之,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议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在法律上是不允许。

  二、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

【代缴社保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公司代缴社保09-01

自己缴社保和中介代缴社保的区别12-25

社保代缴委托书12-27

代缴社保协议03-17

社保代缴的五险的具体作用01-23

个人社保代缴如何办理呢12-26

社保代缴协议书02-21

代缴社保协议15篇03-29

代缴社保协议书02-20

单位代缴社保委托书(5篇)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