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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萧山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为合理有序开展2020年萧山区“金梧桐”人才生活津贴的申报工作,接下来有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0杭州萧山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希望大家喜欢!
申报规则
今年拟开展两次生活津贴申报,时间分别为4月和9月,同一申请人本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期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及现场初审时间:4月1日至4月20日
初审受理部门报送电子及纸质材料截止时间:4月24日。
初审受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报条件(二选一)
新生活津贴:符合《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萧人社〔2019〕83号)(以下简称“新生活津贴”)申请条件的A—F类人才和国(境)外高层次人才。2019年及之前已申领过“新生活津贴”的人才,符合条件的继续以年度申请第二次或第三次,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老生活津贴:2018年之前已依据原《萧山区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萧政办发〔2012〕149号)(以下简称“老生活津贴”)已申领过生活津贴的人才,符合条件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继续以年度申请第二次或第三次,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新生活津贴:A—F类人才
1、《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A—F类)》(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身份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在申报单位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记录(系统自动获取)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单纳税证明无社保记录者,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5、三年及以上(含)的劳动合同;
6、《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及取得该认定结果的申报条件中所指的学历、职称、荣誉等主要佐证材料。(学历须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或技能提供证书、荣誉提供荣誉证书或官方文件、专利等提供专利授权证书。)
第二次或第三次申报只需提供材料1和4;若在区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补充提交材料3和5,以及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申请提档补差的按第一次申请提交材料。
国(境)外高层次人才
1、《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国(境)外)》(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有效期内的护照首页(对开2页)及出入境记录页,二类、五类国(境)外人才津贴请上传证明在国内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出入境记录,也可参照《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年度工作时间证明》(系统内佐证材料栏下载,申报单位盖章有效);
3、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4、符合申领标准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老生活津贴:
1、《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历年社保缴纳记录(系统自动获取)和上年度至今年3月的一年期的工资发放清单或银行工资打款记录;
3、补助期间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
4、新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办理流程
生活津贴申请通过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单位注册
若用人单位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若用人单位无账号,须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须知:用人单位必须正确填写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认真确认企业纳税所在地,信息填写不准确,将影响材料申报。
(二)网上申请
1、信息填报
登录系统后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申请人网上资料的填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在线点击上报申请材料,同时在《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补)贴期限已满,或申请对象已达到规定年龄,补助自然终止;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有犯罪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过处理,或有其他导致津(补)贴应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在当月内及时以书面告知区人力社保局,停止津(补)贴发放并追回已超额发放的补贴。
(三)现场受理审核
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送至镇(街道)或主管单位等受理部门审核。
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不符合条件的作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回证件原件;通过管理系统线上报送审核部门,并将《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加盖镇(街道)或主管单位等受理部门公章,于受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四)资格审核
区人力社保局对镇(街道)或主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系统做出不予受理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等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线上办理审批。
(五)津贴核拨
对公示无异议且线_上办理批准的申请,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签发核拨文件,按照行政财务流程拨付到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
(一)经认定的A—F类人才
A类人才75周岁以内,采取特事特办、一人一议的方法实施;
B类人才65周岁以内,生活津贴5000元/月;
C类人才60周岁以内,生活津贴4000元/月;
D类人才60周岁以内,生活津贴3000元/月;
E类人才60周岁以内,生活津贴1500元/月;
F类人才35周岁以内,生活津贴300元/月。
(二)国(境)外高层次人才
(1)我区引进的世界顶级外国专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
(2)我区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省、市“外专千人”专家,且每年在我区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4000元、3000元生活津贴,最长享受三年;
(3)入选“杭州市引进高端外国专家”的人才,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入选一次享受一年,最长享受三年;
(4)对入选杭州市“115”重点、优秀项目的专家,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津贴,入选一次享受一年,最长享受三年。
(5)外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且在我区工作满6个月以上,给予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最长享受三年。
注意事项
1、佐证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制作的彩色的PDF格式,同一佐证材料栏内有多项内容的,须制作成1个多页的PDF上传;
2、社保记录可直接在系统内自动获取,也可自主从官方渠道获取后上传;
3、网报流程中填写的银行卡号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中国大陆范围内,但不限杭州地区)。请仔细核对并确认银行卡号后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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