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青岛胶州市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胶发[2018]19号)“大学生集聚计划”,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在胶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领工作,并按规定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适用人才
1、大中专毕业生。
2、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具有国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3、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具有国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土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毕业生500元/月。“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加发50%。(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自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之日起,三年内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申领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月份为准。
申请条件
1、2018年6月11日(含)以后首次来胶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申请补贴时须取得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
2、2018年6月11日(含)以后首次来胶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3、硕土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初次申请补贴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用人单位为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时间
1月份原则上申请上年度7—12月份补贴,7月份申请当年度1—6月份补贴。(首次受理生活补贴时间2018年12月—2019年1月)
申请材料
1、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网上办理
毕业生生活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分别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通过“人才胶州”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申请,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其他说明:
1、来胶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同时符合上级或本市其他政策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落实。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被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胶州市以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不享受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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