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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生活补贴: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某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农村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农村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各省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不过总的来说60到70岁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到90元。80岁以上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个月100元以上。
拓展:江苏农村老人补助政策解读
一、确定标准。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老年人规模提出方案,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级分类确定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提供依据。
二、筹措资金。各设区市、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三、建立台账。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或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高龄津贴发放档案管理制度,按人建档,定期做好数据分析与统计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数字民政”信息系统。各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每年年中、年末分别将本地高龄津贴的发放人数、金额等情况对应上报省老龄、民政部门。
四、落实发放。为确保高龄津贴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高龄津贴应当实行社会化发放,做到及时、透明、便捷,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年人手中。为此,在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管理、监督等方面,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统一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五、几点要求
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做好发放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高龄津贴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争取各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老龄、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是充分发挥引导作用。要以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要引导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卫生、机构养老以及网络信息等各种为老服务,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扩展资料:
高龄老人津贴对象
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高龄老人津贴面对的都是80岁以上老人。80岁—89周岁老人为第一档、90岁—99岁老人为第二档、100岁以上老人为第三档。各个档次的津贴发放标准也有差异。
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分为三档:
1.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2.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3.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当然,上述是大部分省市对高龄老人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还需要咨询当地民政局。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形式
那么高龄老人津贴具体怎么发放呢?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频率为一个月一次,由老人本人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负责单位领取即可。
怎样完善老年人综合津贴的制度设计
近期,上海正在研究设立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该政策计划将目前实行的“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单项补贴,统筹调整为全市统一的老年综合补贴,受益范围扩大至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考虑到上海市户籍人口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的占比已超过30%,老龄社会比预计时间大幅提前到来,改革和完善申城老年人福利制度已迫在眉睫。因此,这次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也是很好地呼应了上述紧迫需求,是为题中应有之意。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被认为是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的创新和亮点的制度设计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
首先,补贴直接到卡的模式可能过犹不及。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之所以设计采用直接发放现金的模式,其原因之一是有部分老人认为现有的70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制度对于不喜欢外出乃至行动不便的老人而言意义不大,并未惠及他们。然而,不少老人一辈子勤俭节约,习惯性地尽量避免一切没有必要的支出,一有收入入账往往会存下而不是将其用于消费,在他们眼里,为子女留下点什么比自己消费更能令自己安心。此外,福利属于一种财产权利,财产权利都是可以不享受甚至是放弃的。今天的绝大部分老人,即使罹患各类慢性疾患,大抵上在年满80周岁之前都是基本具备外出活动的能力的,而随着上海市公共设施无障碍化改造进程的不断推进,未来即使是坐轮椅的老人一样可以实现较为轻松地出行。所以,不常使用免费乘车服务的老人大部分是出于本身就不太喜欢出行这一自身原因。因此,综合津贴制度将变老年人免费乘车为通过消费打到敬老卡里的津贴支付交通出行费用的模式也不能排除因噎废食的可能,即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反而降低不少老年人的出行意愿。
其次,按年龄递增顺次加大补贴力度的作法未必完全合理。据悉,拟推出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根据年龄实行梯度标准。具体标准初步定为:65-69岁,每月50元;70-89岁,每月120元;90-99岁,每月300元;100岁以上,每月500元。这种按年龄递增顺次增加补贴金额的作法是不是真的可以让高龄老年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吗?根据研究,老年期常见病概有“慢支”、“三高”、“糖尿病”和“脑功能障碍”等。而致使老年人部分或全部丧失身心功能的主因之一就是脑功能障碍。脑功能障碍的主要病症即老年痴呆症。常见的老年痴呆症有阿尔茨海默症、脑血管型痴呆症、路易小体型痴呆症等。就最为常见的阿尔茨海默症的发病率而言,按日本的统计数据,老年期人口各年龄段中60-70岁为12%、70-80岁为30%、80-90岁为50%、90-100岁为75%、100岁以上为97%。通过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当老年人到了80周岁之后,老年人的自主意识活动能力将会随着年龄增加而显著递减。大部分80岁及以上伴有认知功能障碍(即所谓的失智)的老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们可以按月领到上述津贴。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发钱到卡,年龄越大补贴越多的作法可能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鉴于上述担忧,笔者建议针对老年人综合津贴制的制度设计做如下完善。
第一是不一定考虑“钱到卡”的模式。鉴于老年人不一定会如制度设计所希望的那样主动消费,积极用足补贴额度,未来也未必一定要把补贴直接打到敬老卡上。相关部门的统计表明,目前仍在实施的“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两项政策的覆盖人群约170万人,每年财政补贴为8.5亿元,实行“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后,受益人群将扩大至270万人,每年所需的财政补贴将超过33亿元。既然政府层面已经做好了在老年人福利领域增大财政补贴额度的准备,那完全可以在保留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老年人营养补贴等既有的老年人福利项目的前提下,增加一些更具特色和个性化的服务。如考虑到部分老人不喜欢外出或者喜欢室内活动,可以试点推出老年人免费购书额度、老年人戏曲、电影免费观看额度、老年人影视及广播作品免费点播额度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免费额度应采用过期作废的模式,即按年或按季度清零。如果老人真的对阅读及欣赏曲艺及影视作品感兴趣,那么其自然会在一定期间内积极主动地去享受它们。而这些福利项目不会因为对其没有兴趣或者现有的肢体及认知功能无法享受它们的老人支出经费的作法也会使财政补贴的使用更具效率。
第二是老年人福利财政投入增量应更加有的放矢。为了使老年人切实地享受到国家的政策优待和优惠,日本等一些国家在老年人福利领域的投入中的相当一部分是直接用来购买为老人量身定做的养老服务上,而不是直接支付给老人本人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的最大需求是医疗、护理和养老护理,尤其是养老护理。有鉴于此,未来上海市、区两级财政针对老年人福利的加大投入的部分更应该向购买养老服务产品所倾斜。必须指出的是,为了统筹财政投入,既有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应纳入到未来的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中去。此外,很多社区及街道至今仍未覆盖包括看护、就餐等项目在内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在推进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时应注意同时实现这些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第三是津贴发放向贫困老人倾斜。部分发达国家也设计有直接向老人发放现金补贴的制度。但其发放对象主要是低收入水平老人及贫困老人,而且往往采取临时发放或者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参考这些模式,未来上海市也可以考虑在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中整合现有的针对低保老人的各项福利制度,做到统筹兼顾。养老专项财政补贴支出项向养老服务产品等项目及贫困老人倾斜的作法不但完全不违背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的初衷,而且会显著提高这一制度的政策灵活性及施政效果。
一言以蔽之,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的宗旨是切实提高申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老后生活的幸福感,只要是有利于实现这一宗旨的制度设计,不应局限于现金到卡的发放模式,而应该在广泛调研、谨慎比较、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大胆地予以柔和、吸收、采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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