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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哈尔滨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生活补贴: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某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助。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哈尔滨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报范围
1.安家费。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企业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生活补贴。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被列为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单位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一)申报条件:
1.2017年12月13日《若干政策》实施后,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毕业5年内;
3.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4.2017年12月13日《若干政策》实施后,在我市首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二)支持标准:
《若干政策》规定,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万元(一次性审批,每半年拨付0.5万元,连续发放3年);本科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一次性审批,每半年拨付一次,连续发放3年)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
(三)补贴标准:
博士:3000元/月
硕士:2000元/月
本科生:1500元/月
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700元/月
三、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引才单位书面申请;
2.《哈尔滨市企业引进人才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原件、复印件);
5.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由人才引进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市企业引进人才资金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单位初审同意后报送至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服务局评价推荐处负责审核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
安家费和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上下半年申报时间为4月底和10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发放前要核实引进人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认无误后拨付。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前终止或解除的,停止发放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二)各人才引进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套取人才资金事件发生,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并取消该单位和申请人的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地点: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香坊区和兴路38号406房间)。
联系电话:84656005
(四)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5楼C区窗口,电话0451-84656008。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填写、检查好材料后到窗口提交。
另外,申请单位有离职人员需报送离职材料(《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信息备案册》),离职人员补贴发放到离职当月,申报续接的单位当季资金均发放至新续接单位。由于系统校验数据周期较长,为不影响资金发放,需用人单位确认申领人数及发放月数。复审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及时报送解除关系材料造成的多发资金,将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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