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金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条件
浙江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或本人收入状况核定,由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所核定的困难残疾人)。
下列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的;
(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
(三)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
(四)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政策的;
(五)其他规定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
申报材料
(一)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本人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
3.监护人代办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二)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个人经济状况核定书
3.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
4.监护人代办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或乡镇残联窗口提交申请,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中通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事项进行网上申报。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由残疾人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所在村(社区)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状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未通过初审的应告知并说明理由。
3.县(市、区)残联收到初审意见之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合格的申请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
4.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残疾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定,审定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定结果反馈同级残联。通过审定的名单应按规定公布,未通过审核、审定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金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指南】相关文章:
金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流程07-03
广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09-10
武侯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05-06
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申请06-2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08-3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申请06-20
困难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07-29
残疾人的生活困难补贴申请08-0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条件06-1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怎样申请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