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补贴

时间:2022-11-22 19:51:41 生活补贴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生活垃圾处理补贴

  补贴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安排专项基金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垃圾处理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生活垃圾处理补贴

  生活垃圾处理补贴

  生活垃圾处理补贴主要是焚烧发电补贴,但近期有人建议取消生活垃圾发电补贴,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垃圾发电补贴被定义为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是否妥当?垃圾首先应该定义的是垃圾为什么成为垃圾的!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并不是发错位置的能源,垃圾产生的热值有很多组成也不是他可以发挥的最大价值,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近年来推动垃圾分类的重要理由之一。垃圾中的生物质可以发电,但是如果只利用垃圾中的生物质,没有一个垃圾发电厂可以有利可图。

  其次,垃圾发电补贴是推动垃圾发电产业的主要推动力,期间当地政府可以很高兴的解决垃圾堆放问题,这是必须解决的,所以垃圾分类工作就缺少了主动性。垃圾发电运营企业、设备供应商、投资商等等都得到了满意的回报。

  再有,垃圾焚烧的同时产生了30%的固体灰渣还是要填埋的,减少了70%的垃圾量,大量的飞灰和各种有害气体用远高于焚烧前的处理成本来处理等等,垃圾焚烧的不利因素从来没有人去宣传。垃圾焚烧发电解决了眼前的垃圾处理难题,但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垃圾围城的方法。

  拓展内容:

  2011年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鼓励焚烧发电和供热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2011年9月7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011年4月19日,国务院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全面推广焚烧发电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发布,提出在2015年前把环保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并重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87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

  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穗府〔20xx〕28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居民每月每户收取5元。以一个门牌号码(户口簿、租约、房产证)为一户,两个单元合并使用的视为一户计算。

  第三条

  暂住人员每月每人收取1元。暂住人员指没有广州市城区户口,在广州市城区居住就业的人员。刚入住或搬迁的当月,不满30天时按一个月计。

  第四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按实际排放量计收,每桶(0.3立方米)6元。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按月交费,计费的依据为每天排放垃圾量(以“桶”为计算单位)的全月合计数。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的垃圾如委托从事垃圾收集、运输的环境卫生服务单位运往垃圾处理场的,计费依据按垃圾收运量(以“桶”为计算单位)计算。

  第五条

  从业人员不足6人,户内面积少于50平方米,非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个体户,垃圾处理费不便按“桶”为单位计算时,按每月6元计算。

  第六条

  公共交通(汽车、轮船、火车、地铁、飞机)的垃圾,应由公共交通经营单位在终点站、港口设置容器收集,按垃圾量(以“桶”为计算单位)计交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

  居民、暂住人员在与本户、本人居屋相连的处所从事经营服务活动(俗称前店后居),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院内有居民、暂住人员居住的,应将经营服务产生的生活垃圾独立装载,除按居民、暂住人员标准交垃圾处理费外,还必须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标准交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

  垃圾处理费与环境卫生服务费(穗价函〔20xx〕268号文,居民卫生清洁费,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清洁费,垃圾代运费,垃圾容器占用费)一并收取。

  第九条

  垃圾处理费由交费者所在地域从事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监督管理的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境卫生运输车队)收取或者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代收。

  第十条

  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实行属地管理。各区负责本辖区内的垃圾处理费的管理,并使用本区地方税务局印制的环境卫生服务发票(发票样本按原版本,发票名称在“广州市”与“环境卫生服务发票”之间冠以“××区”)。

  第十一条

  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人员对免收的居民户,要查验其《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并登记证件编号。《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样本见附件。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服务发票的具体管理单位由各区指定。发票管理单位负责向所在区地方税务局报印《广州市××区环境卫生服务发票》。各收费单位逐月到所在区发票管理单位领取发票。垃圾处理收费税务管理操作规范由各区制定。

  第十三条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将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及时上缴各区财政专户,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核监督。未及时足额上缴的单位,按滞留财政资金予以处罚。垃圾处理收费财务管理细则由各区制定。

  第十四条

  垃圾处理费上缴各区财政后按季度结算,各区财政局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返还用于补充街道保洁经费不足,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

  负责收运垃圾的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应到垃圾产出地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登记,凭登记证明报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到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申请领取运输车辆进出垃圾场专用电子卡,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按规定发卡,凭卡进场。收运垃圾的环境卫生服务单位承担垃圾处理费的收缴责任,连续两月不能履行垃圾处理费收缴责任的单位,由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电子卡,禁止其运送垃圾进场。

  第十六条

  自备车辆将自产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的,应按要求报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到所在地域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预交一个月的垃圾处理费,领取环境卫生服务发票联,持发票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登记,凭批件和登记证明到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申请领取运输车辆进出垃圾场专用电子卡,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按规定发卡,凭卡进场。运送垃圾量超过预交费而没有续交的,由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电子卡,禁止其运送垃圾进场。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生活垃圾处理补贴】相关文章:

生活补贴怎么算08-22

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08-17

残疾生活补贴标准08-04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调研报告10-17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06-20

生活补贴怎么办理08-22

退休生活补贴怎么算06-20

临时生活补贴怎么领取07-31

孤儿生活补贴申请条件11-21

淄博生活补贴怎么申请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