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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博士后人才生活补贴申请须知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萧山博士后人才生活补贴申请须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报规则
今年拟开展两次生活津贴申报,时间分别为4月和9月,同一申请人本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期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及现场初审时间:4月1日至4月20日
初审受理部门报送电子及纸质材料截止时间:4月24日。
三、办理流程
生活津贴申请通过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单位注册
若用人单位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若用人单位无账号,须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须知:用人单位必须正确填写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认真确认企业纳税所在地,信息填写不准确,将影响材料申报。
(二)网上申请
1、信息填报
登录系统后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申请人网上资料的填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在线点击上报申请材料,同时在《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补)贴期限已满,或申请对象已达到规定年龄,补助自然终止;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有犯罪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过处理,或有其他导致津(补)贴应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在当月内及时以书面告知区人力社保局,停止津(补)贴发放并追回已超额发放的补贴。
(三)现场受理审核
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送至镇(街道)或主管单位等受理部门审核。
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不符合条件的作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回证件原件;通过管理系统线上报送审核部门,并将《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加盖镇(街道)或主管单位等受理部门公章,于受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四)资格审核
区人力社保局对镇(街道)或主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系统做出不予受理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等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线上办理审批。
(五)津贴核拨
对公示无异议且线_上办理批准的申请,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签发核拨文件,按照行政财务流程拨付到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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