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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农村老人补贴标准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老龄化比例位于全国各省之首。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苏南京农村老人补贴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苏南京农村老人补贴标准
60到70岁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到90元。80岁以上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个月100元以上。
相关政策
一、确定标准。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老年人规模提出方案,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级分类确定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提供依据。
二、筹措资金。各设区市、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三、建立台账。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或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高龄津贴发放档案管理制度,按人建档,定期做好数据分析与统计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数字民政”信息系统。各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每年年中、年末分别将本地高龄津贴的发放人数、金额等情况对应上报省老龄、民政部门。
四、落实发放。为确保高龄津贴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高龄津贴应当实行社会化发放,做到及时、透明、便捷,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年人手中。为此,在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管理、监督等方面,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统一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五、几点要求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做好发放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高龄津贴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争取各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老龄、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3、充分发挥引导作用。要以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要引导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卫生、机构养老以及网络信息等各种为老服务,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江苏高龄补贴标准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高龄老人津贴面对的都是80岁以上的老人。80岁—89周岁的老人为第一档、90岁—99周岁的老人为第二档、100岁以上老人为第三档。各个档次唤枯槐的津贴发放标准也有差异。
一、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分为三档:
1.80周岁(含80周岁)
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2.90周岁(含90周岁)
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3.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二、高龄老人分为三档:
1.80周岁(含80周岁)
89周岁;
2.90周岁(含90周岁)
99周岁
3.100岁以上老人
三、高龄补贴申领
1.符合条件的老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和友口本、银行卡,到当地社区(村委会),填写败孝高龄补贴申请表。2.经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审核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层层审批,最后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3.一般来说,高龄补贴按月发放,发放的情况表,都会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
《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一) 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二) 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三) 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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