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时间:2023-02-03 06:01:42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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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如果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可以申请武汉市政府提供的大病医疗救助,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家庭的临时困难。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1、低收入困难对象。指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5周岁)、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2、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主要指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上年度收入的2倍,家庭财产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

  3、低收入困难对象。指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5周岁)、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条件

  1.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

  2.低收入困难对象;

  3.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

  4.因病致贫救助对象;

  5.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社会救助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等);

  2、社会保障卡;

  3、出院小结、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票据、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审批表等。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

  治疗终结后,由救助对象本人或者其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向其居住满1年以上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社会救助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等)、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票据、门诊重症(慢性)审批表等资料,填写《武汉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困难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和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还需提供户口簿、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材料,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授权书。

  2、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在救助对象所在居(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有异议且经核查不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批。

  区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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