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失业保险转移条件

时间:2024-08-01 13:00:28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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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失业保险转移条件

  失业保险转移条件为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需要办理失业保险转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太原失业保险转移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太原失业保险转移条件

  一、太原失业保险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需要办理失业保险转移。

  二、太原失业保险转移流程:

  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变动工作单位的:

  调出单位持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失业险手册等材料,填写《太原市企业基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并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公章,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跨统筹地区(如太原调到西安)调动工作单位的:

  调出单位持职工调动审批表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手续、职工失业险手册等材料,填写《太原市企业基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和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后,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并打印《太原市企业基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另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连续工作年限,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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