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办理抵押登记并不仅仅是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需要,要是在一般债权债务当中,需要将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往往为了债权人利益的考虑也是会进行登记的。究竟哪些房地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六)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其所有权合法,均可设定抵押;
(七)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可以设定抵押;
(八)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抵押;
(九)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一并抵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二、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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