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办理流程

时间:2022-10-25 10:27:01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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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办理流程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京职工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办理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职工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参保人员患有门诊大病的,在本市有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有认定资质的医师提出病种认定申请;

  第二步:认定。认定医师为参保人员确诊后,填写《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项目认定表》(一式两份),同时将参保人员的病种名称、确诊依据、确诊时间等病种信息录入医疗机构的HIS系统;

  第三步:审核。参保人员携带认定医师签字确认后的门诊大病认定表,及确诊依据的相关资料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

  第四步: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将审核通过后的参保人员病种名称、认定医师、确诊依据、确诊时间等病种信息,从医疗机构的HIS系统转入或录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第五步:定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病种信息同时,选择本人门诊大病项目的就诊定点医药机构: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限选3家定点医疗机构;

  (2)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限选2家定点医疗机构;

  (3)慢性肾衰竭、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均限选1家定点医疗机构。

  第六步:打印。参保人员携带:

  (1)认定医师签字确认且医保办审核盖章的认定表;

  (2)确诊依据的相关资料(其中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须提供移植手术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就近选择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门诊大病人员专用病历》。

  二、注意事项

  1、长期驻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按上述流程办理门诊大诊项目认定,也可持本表在异地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再回本市就近选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2、《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项目认定表》此表由医师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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