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
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或者单方意愿,可能发生当事人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的情形。不动产的公示方法是登记,所以当不动产发生变更时也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那么不动产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动产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情形,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形。
2、不动产自然状况发生变更,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客体发生变更的情形。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更,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内容发生变更。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客体发生变更。
二、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
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有不动产都要统一到一个部门登记。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水塔、桥梁、隧道、纪念碑等)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工业、商业、城市住宅、交通、水域等)使用权;
6、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土地、房屋抵押权;
9、地役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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