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门诊慢病资格确认备案办理方式

时间:2021-01-19 15:17:47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烟台门诊慢病资格确认备案办理方式

  慢病又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noninfectious chronic diseases,NCDS)”或“慢性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组起病时间长,缺乏明确的病因证据,一旦发病即病情迁延不愈的非传染性疾病的概括性总称。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烟台门诊慢病资格确认备案办理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台门诊慢病资格确认备案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

  1.具备申办审核条件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2.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业务窗口。

  市直: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服务区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楼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服务大厅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金融大厦128-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8号社保服务大厅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准入类别进行确认备案,指导申请人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选定一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即时生效,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病待遇。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上传至申请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病种准入类别实施确认工作,确认结果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病种准入类别进行确认备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经医学专家现场审核:

  (1)提供的病历材料其客观性及真实性存在疑点的;

  (2)病历材料不完整或疾病诊断不准确的;

  (3)患者经系统康复治疗后病情与门诊规定病种准入标准可能存在不一致的;

  (4)需经医学专家现场审核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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