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

时间:2024-07-17 17:26:39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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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

  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蛇口码头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京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近期(6个月内)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代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填写表格→递交材料→采集指纹→受理申请→缴纳费用→制作通行证→发放通行证

  办理地点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地址:秦淮区白下路173号(红十字医院对面)

  电话:025-84420254(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84420018)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接待时间变动,以接待大厅门口公告为准)

  交通指南:

  公交:30、82、128路至白下路站下

  地铁:1号线至张府园站下,3号线常府街站下

  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2.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3.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4.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办理费用:

  1、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2、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3、温馨提醒:各受理点目前只能刷卡缴费,交现金可前往各中国银行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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