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时间:2023-02-12 11:49:22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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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连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连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申请之日起距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二、申请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在甘井子区就业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在甘井子区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学信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大连市甘井子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三、补贴标准

  租房补贴按照博士25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为3年。

  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所购房屋所有权人为2人(含)以上且均符合保障条件的,可按符合条件人才中最高标准保障1人。对保障期内不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标准的,停发补贴。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含租房转购房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两种补贴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四、认定流程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补贴审核发放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

  1、本人或用人单位持相关要件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学历、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意见等情况进行认定,并将最终认定合格名单及申请人基本信息等一并汇总转送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住房查验;

  3、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最终住房查验合格的人才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住房保障计划指标;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全市人才资金安排,确定该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计划指标。若申请人数大于计划指标,则采取摇号方式认定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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