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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时限
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烟台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时限,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台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拓展内容:
一、申办材料
1、市域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病案材料、医院收费票据;
2、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结婚证、病案材料、医院收费票据。
二、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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