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独生子女补贴须知

时间:2024-07-18 09:20:38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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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独生子女补贴须知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丹东独生子女补贴须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丹东独生子女补贴须知

  目前丹东现在执行的是《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提到。

  第二十七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拓展内容:

  一、构成要素

  一成员政府或一成员境内公共实体提供财政资助,或提供GATT1994第16条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由此给予某种利益,构成补贴。一项措施是否构成补贴,取决于两个要素,一个是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财政资助,另一个是该资助产生利益。

  二、政府资助

  补贴必须与政府或公共机构相关。即便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只要行使政府职能,即属于政府范畴。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次一级的政府。公共机构包括类似国有公司的公共机构。财政资助的形式多种多样:资金的直接转让;放弃收入或到期没有收取应收取的收入;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产品或服务,或购买产品;政府向基金机构支付、委托或指示私有机构履行前述一种或多种政府职能,且这种做法与政府通常采取的做法实质上并无不同。政府资助不以政府产生支出为条件。政府资助可以是政府直接出钱资助,或者政府通过其他机构资助,也可以是通过政府确立的法律框架,由其他机构资助。

  三、产生利益

  利益是资助构成补贴的必要条件,不产生利益的财政资助不构成补贴。利益一般理解为受补贴者相对于未接受补贴者实际获得或享有的某种优势。这包括两个方面:利益的享有者是谁;根据市场标准或商业标准,接受资助与不接受资助相比,接受资助有什么好处或优势。利益以受益人为判断标准,不以产品或产品的生产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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