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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姑苏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且参保缴费单位必须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社会组织等参保人员都不符合条件)。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累计≠连续;
累计缴费月数包含统筹区内、区外缴费(举例说明:某申请人在无锡缴纳失业保险费24个月,现在在苏州市区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累计缴费就是36个月)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发证日期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
建议申请人先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自己所持证书的信息。
补贴方式:
对可享受规定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对象和大市跨统筹区培训的人员,采用“获证奖补”方式,直补个人。
(即先由培训对象缴费培训,结业获证后凭相关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的经办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培训机构代学员办理培训补贴的,应与学员签订代为申请协议书。)
申请材料:
一、可享受免费职业培训的对象
1、本人身份证
2、建档立卡证明或应届未升学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
二、可享受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
1、本地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缴纳社保证明(姑苏区、高新区)参加报名(注意:是在姑苏区和高新区的社保缴纳证明)
2、其他人员(农村、外来劳动者等)须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指导培训合格证》和三张寸照片参加报名。
3、不具备《就业指导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须先到各定点机构报名,参加免费培训。
苏州市跨统筹区培训人员(户籍和社保不在同一行政区的苏州市本地在职人员)
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缴纳社保证明、社保参保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苏州市区跨区域培训申请备案表参加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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