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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肥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参保条件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20日是统一的参保缴费时间,凡是符合参保对象的我市居民,均可在参保时间内参保缴费,享受居民医保相关待遇,享受期自当年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
个人参保:合肥城区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未成年人和无工作的居民(特别是老年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参保材料
单位首次参保:
1、地税机关已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5、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6、《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个人参保登记:
1、失业人员需携带:
①失业证(合肥市人社部门发放);
②身份证原件;
③一寸证件照2张。
2、自由职业者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
③个人档案材料(如有,需携带);④一寸证件照2张。
3、从异地转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另需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
参保流程
单位首次参保: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单位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再到市征缴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5人以上的需下载档案录入程序,并录入参保人员信息。
个人参保登记:
1、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初审后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市医保网,等缴费成功后,即可享受保险报销。
注:今年新参保居民不再发放居民医保卡,新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续保人员仍可持居民医保卡办理就医手续。
办理地点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电话:0551—2637791、2637794、2637796、263779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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