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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生育保险交了三个月有没有津贴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太原生育保险交了三个月有没有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太原生育保险交了三个月有没有津贴
太原生育保险交了三个月有生育津贴的,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不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内容: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休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是享受生育津贴产假休假期间工资的替代,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参保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关系起始时间至享受生育津贴产假休假结束时间内的产假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太原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顺产、助产或剖腹产方式分娩的,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准生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
(2)出生证;
(3)出院证(原件存档);
(4)出院发票(原件存档);
(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
(6)长效节育证明(区计生委办理,复印件为存档材料)。前四项为必要材料,后两项为享受独生子女补助所需材料,两项缺一不可。
2、流产、引产或者死胎的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A、首次流产、引产或者死胎的需携带:
(1)结婚证;
(2)准生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
(3)病历(存档材料);
(4)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者门诊发票(存档)
B、带环妊娠流产的需携带:
(1)独生子女证;
(2)病历(需体现采取过长效节育措施,复印件为存档材料);
(3)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者门诊发票(存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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