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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
医疗保险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
上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原平路363号。咨询电话:021-66551633。
拓展内容:
一、医保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二、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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