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时间:2024-07-20 11:48:25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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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共有产权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房全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共有产权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共有产权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办理条件

  具有江南六区(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同时具备前列条件,可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

  办理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三)新就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及当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9:00—11:50,14:00—17:00

  办理费用:办理现场确认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27号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25—842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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