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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护照补发办理指南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护照补发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普通护照损毁;
2、普通护照遗失;
3、普通护照被盗。
办理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1-4)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1-2)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注:
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1-4)项的申请材料外,
①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
②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
③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3、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缴费。
5、审核。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自然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护照120元/本。
2、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办理地点
1、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支队
地址:香洲区香华路49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56-8640525、8640526
2、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支队
地址:西部大队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756-8640525、86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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