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补贴条件

时间:2024-10-11 05:11:25 租房补贴 我要投稿

申请公租房补贴条件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申请公租房补贴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公租房补贴条件

  申请公租房补贴条件

  1、面积标准: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建筑面积每人17平方米。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保障家庭成员以拥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户籍和居住证的人口分摊面积。无房人员: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务工人员并且在本市无房的。才可以享受公租房补贴。

  2、收入限制:对于高校毕业生,没有收入的限制,只要在南京市没有住房或住房标准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都可到所在人社部门申请租赁补贴。而外来务工人员要想申请租赁补贴,住房和收入都要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目前南京市的标准是人均3074元,一家庭为单位,在南京市没有住房”的要求,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拓展:

  一、申请了公租房可以取住房补贴吗?

  1、在以前公租房,只有一种实物配租的方式,即给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实物配租。而《意见》出台后,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租是租政府的房子。而货币补贴是拿到政府补贴后可在租赁市场一租房,什对保障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租金补贴机制。这两种补贴方式,只能享受其中一种补贴方式。

  2、申请公租房和住房补贴只能享有一种方式。如果你在申请公租房前领取了公租房的住房补贴,那么在申请公租房成功后,就不要在领取住房补贴了。应该把住房补贴让给其他居住更加困难的居民。具体的可以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咨询相关政策。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活动,完成轮候家庭意向登记,确定入围家庭后,入围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参加摇号未选到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补贴资格自通过审核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出一年的需要进行复核。

  3、发放

  按照“租补分离原则”,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再依照规定按月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发放管理主要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及银行系统实现。公租房产权人每月5日前在系统中确认承租家庭上月租金交纳情况,区县住保部门通过系统确认租金补贴应发明细,并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上月租金补贴直接划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承租家庭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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