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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区人才乐居工程申请指南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苏州姑苏区人才乐居工程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适用对象
一、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领军型人才(B类)
1、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2、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3、姑苏区自主培育入选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4、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拔尖型人才(C类)
1、“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姑苏区评选的区级服务业、科技、文化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3、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4、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骨干型人才(D类)
1、姑苏区自主培育入选的江苏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
2、从姑苏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出站,留区创新创业的博士后;
3、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4、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储备型人才(E类)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符合姑苏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符合姑苏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
4、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
5、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6、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入选人员;
7、大专以上学历老字号企业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
8、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学习、活态保护的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
9、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姑苏区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适用条件
1、自2016年10月1日起,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即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
2、全职在姑苏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苏州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
3、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
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录
申报单位代理人申报单位代理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关联手机号码,完成注册。已申报过人才乐居的,使用原有账号,密码重置后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技术进行咨询修改。
二、填写单位申报信息
1、申报单位代理人在单位申报模块中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2、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单位类别(选择)、单位全称、所属区域(选择)、单位账户信息、代理人信息;
3、已申报过人才乐居的,登录后需确认更新上述信息。
三、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1、申报单位代理人在个人申报模块添加申报人的基本信息,选择申报业务并提交。
2、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姓名、性别(选择)、身份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件号码、学历信息、首次来苏时间、个人履历信息、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如已婚需要填写配偶及子女身份信息);
3、需要上传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申报业务类型所需要的人才身份证明、租房合同、个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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