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时间:2024-05-30 20:11:10 租房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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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到湖州市本级创业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来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且在我市首次购房。

  在我市首次购房,是指2018年1月1日后在我市(含三县)范围内购买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未在湖州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首次购房时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首次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首次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湖创业就业时间(以纳税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为准)6个月。

  (二)补贴标准

  1、来湖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万元(第一年14万元,第二年14万元,第三年7万元);

  2、来湖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3万元);

  3、来湖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5万元(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2万元,第三年1万元)。

  (三)补贴办理

  1、申报材料

  (1)《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6个月地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我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也可以提供开户行在湖州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购房补贴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申报。其中市直和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报由市建设局统一受理。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对材料予以接收并登记。

  (2)当月25日前申请并资料齐全的,且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一般在次月拨付第一年购房补贴资金。第二年、第三年补贴资金,经核查申请人就业创业情况并公示无异议的,分别于第一次拨付时间12个月后和24个月后拨付。

  3、申请须知

  (1)申请人如为按揭购房的,应在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再行申请购房补贴。

  (2)申请人在3年劳动(聘用)合同期内不在湖州正常工作或出现其他不再符合我市购房补贴申请享受条件的情形,即自动取消其后续年限购房补贴享受资格。

  二、租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到湖州市本级创业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来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且在我市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并租赁住房的。

  在我市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含三县)未购房且未享受过湖州市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以上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补贴办理

  1、申报材料

  属首次申报的,需提供:

  (1)《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6个月地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我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建设部门办理租房备案的相关证明;

  (7)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税务部门开具的房租收款发票;

  (9)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也可以提供开户行在湖州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属再次申报的,需提供上述(1)、(7)、(8)、(9)规定的材料;如用人单位等有变化的,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租房补贴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申报。其中市直和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报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受理。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对材料予以接收并登记。

  (2)每月25日前申请并资料齐全的,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一般在次月拨付补贴资金。

  3、申请须知

  (1)首次申请租房补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湖创业就业时间(以纳税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2)申请人应在租房合同到期或中止后申报租房补贴;申请人每次申请租房补贴月数以实际租住月数为准。

  (3)申请人应在3年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申报租房补贴。

  (4)湖州市本级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出租方不能为申请人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

  (5)申请人在3年劳动(聘用)合同期内不在湖州正常工作或出现其他不再符合我市租房补贴申请享受条件的情形,即自动取消其租房补贴享受资格。

  三、其他

  新引进(招聘)来湖,是指2018年1月1日前未曾在湖州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费用(即劳动关系、人事关系不在湖州)。

  在国(境)外脱产学习取得学历的人员,经认定相当于同等层次的,可按照同等标准申请补贴(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新引进高校毕业生所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交易。

  如配偶双方均符合购(租)房补贴规定的,按照其中一方最高层次标准适用,双方不分别、累计享受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在享受补贴期间登记结婚,出现前述情形的,自成为配偶时,亦按此执行。

  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留湖就业创业的,可参照全日制本科标准享受购(租)房补贴。非机关性质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引进毕业生参照非参公事业单位享受购(租)房补贴。

  审核过程中,如查实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及吴兴区、南浔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与区购(租)房补贴资金按1:1承担,各区补贴标准如高于市标准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从高执行,高出部分由各区自行承担。

  本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学历资格、社保缴纳”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涉及“租房备案、住房优惠政策”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涉及“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涉及“房产情况、限制上市”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并以联席会议形式共同协商解决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审核兑现过程中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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