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办理条件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口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海口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2018年5月13日之后引进的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0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就可以在海南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同一时段只能享受一种补贴,享受两种补贴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年。
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本省,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保障对象范围。享受本细则规定住房保障的自主创业人才,其所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2018年5月13日后注册成立,且其本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股东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
租房买房补贴
租房按季度发放: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2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3000元。
购房按年度发放: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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