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
1.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运用统计方法、统计法规等有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根据不同要求进行数据描述、参数估计,并对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能力;根据统计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统计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能力。
2.考试基本要求
(1)统计方法
a.根据统计学的定义,掌握统计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变量、数据、数据类型),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掌握常用搜集数据的方法、特点及应用条件。
b.根据数据的类型,选择不同的统计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使用不同的统计量反映数据的集中趋势、离散程度。
c.根据样本统计量的抽样分布,对总体参数进行估计;根据影响样本量的主要因素,确定恰当的样本量。
d.运用时间序列的分析指标、分析方法,对社会经济现象随时间变化的状况进行研究和预测。
e.根据统计指数的原理和方法,通过编制综合指数,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综合变动情况。
(2)统计法规
a.把握统计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则。
b.把握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员的'主要职责和职权以及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c.根据统计行政处罚的特征、基本原则及实施机关,判断适用统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采取相应的统计行政处罚措施。
d.根据统计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实施机关,判断适用行政处分的违法行为种类,采取相应的统计行政处分措施。
e.把握统计法关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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