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民法人身权考点分析

时间:2020-12-14 13:58:17 笔试题目 我要投稿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人身权考点分析

  在民法中人身权的考点是非常清晰明确的,而且又比较简单,如果因此失分是比较可惜的,以下,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考试民法人身权考点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人身权考点分析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块内容。人格权是这个知识点考察重点,身份权考的很少。题型一般是选择题,单选的可能性较大。题目的考察方式有两种:一是纯粹考记忆的种类;二是通过案例来考侵犯人身权的方式。

  以下是例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人人格权的是()

  A、姓名权

  B、名称权

  C、肖像权

  D、健康权

  解析:《民法通则》99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ACD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故本题答案选B。本题就是通过纯粹记忆的方式来考,考的是属于法人人格权的种类。

  2.甲报社在赛事报道中,称运动员乙服用了违禁药品,同时还刊登了乙比赛时的照片,经查乙并未服用违禁药品,甲报社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荣誉权

  解析:《民法通则》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故本题答案选A。本题就是通过案例的方式考察如何侵犯人身权。

  那么本文为大家总结人身权的学习内容:

  一、学习重点

  首先,全面掌握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的概念,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其次,重点记忆人格权的种类,理解每种人格权的含义、性质。

  再次,着重记忆、理解:1、姓名权、名称权的区别;2、侵犯姓名权的方式;3、侵犯肖像权的方式;4、侵犯名誉权的方式;5、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6、侵犯隐私权的方式;7、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

  最后,记忆法人、非法人等组织拥有哪些人身权,以及与自然人的人身权的区别。

  二、学习方法

  首先,看一遍人身权内容,可以进行视频学习,或者面授课程,可以选择YJBYS考试的视频课程,相信对大家全面掌握人身权有较大帮助,不至于学习的时候有疏漏。

  其次,对内容有大致了解之后,应该理出人身权的知识体系,建议大家自己多做笔记,在笔记上将学习内容、考察方式进行细化。并看几遍笔记,加深印象。

  最后,做近几年真题和模拟题,以便巩固记忆、加深理解。真题解析和模拟题试卷建议大家可以购买中公的一些学习资料。

  希望同学们通过自身努力学习和本文的帮助,能够帮助大家全面掌握人身权,在考试中不让人身权丢分,一分必争,不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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