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通知
毕业论文答辩是学校对毕业论文成绩进行考核验收的一种形式,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通知,供大家阅读查看。
各二级学院、系:
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5月中上旬教务处组织各系开展毕业论文答辩。为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教学质量,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12日
二、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凡符合《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华商院〔2010〕29号)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取消答辩资格的六类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答辩资格;否则追究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后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答辩组织
(一)部分答辩
根据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6届毕业论文采用部分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为:所有毕业论文学生均要安排进答辩小组,旁听本小组答辩;其中参加评优的毕业论文必须参加答辩,其余答辩论文答辩当天由答辩教师现场抽取(可由答辩组教师事先确定名单),确保各答辩小组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答辩,不得提前公布答辩学生名单。
(二)答辩安排
各院系根据学院答辩时间安排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学生;答辩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求如下:
1.答辩小组成员由3—5名专业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
2.各答辩小组必须安排两场次(每场次以三小时计)以上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学生名单及答辩时间报教务处实践科。
3.本届毕业论文答辩不另设记录员,由答辩组安排组内答辩教师记录答辩问题及内容。
(三)答辩准备
全体学生的毕业论文(纸质版)应提前3-5个工作日交到答辩组老师手中,让答辩教师熟悉所答辩的毕业论文;同时,所有学生(不论是否抽取答辩)均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2)交到答辩组老师手中;没有抽取答辩的毕业论文各院系组织相关教师进行二次复评,二次复评评语及成绩替代答辩评语及成绩写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附件3)。
(四)答辩内容
毕业论文答辩时,每位学生先概述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及主要结论,并归纳陈述创新点(三分钟)。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主要针对毕业论文的选题、综合知识运用及研究能力和论文质量,同时应指出毕业论文格式规范问题。各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可根据专业特点具体设计,以提高毕业论文答辩质量。
(五)答辩程序要求
答辩的基本程序为:由答辩学生自述;答辩小组根据学生自述的情况提出需学生回答的问题;学生当场就提出的问题答辩。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答辩后工作安排
1.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定稿。
2.各二级学院、系级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审核通过各答辩组给答辩学生的答辩意见、答辩成绩或二次复评的意见及成绩。
3.按照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总体安排完成答辩意见和答辩成绩的评定,5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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