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定标准

时间:2024-09-25 00:48:24 论文答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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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定标准

  论文答辩是学校考核学生实际处理课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定标准,供大家阅读查看。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定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答辩

  答辩方式视课题内容、特点由各系(院)决定。学生答辩前,各系(院)应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工作,查重检测未通过的学生不允许答辩。同时,毕业设计(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非指导教师)评阅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毕业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必须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

  毕业答辩以系(院)为单位,组成以系主任(院长)为主任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由系主任(院长)组织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的讲师以上教师担任,高级职务人数不应少于1/3。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系主任(院长)担任;副主任1~2人,由系主任(院长)在答辩委员会成员中确定。

  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负责主持答辩小组的日常工作。组长由答辩委员会委员担任,答辩小组人数以3~5为宜,成员由系主任(院长)在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的讲师以上教师中确定,答辩小组组长负责主持答辩工作。

  各系(院)答辩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及安排时间、地点和人员等,并至少提前1周向教务处递交答辩工作安排。各专业教研室(或答辩小组)负责制订本专业的答辩细则、评分标准,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学生答辩,研究确立答辩意见和成绩。

  毕业答辩其间,教学质量监控处委派校教学督导团专家参加各系(院)的毕业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要坚持标准,做到合理、公正,成绩为优秀者控制在15%以内,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控制在5%以内。评语要实事求是,力求符合学生设计(论文)和表现的实际情况。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30%)、评阅人评定的成绩(占30%)和答辩成绩(占40%)。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答辩小组结合以上三部分成绩初定后,由系(院)答辩委员会进行综合平衡后确认。

  系(院)答辩委员会有权调整各答辩小组的评分和修改答辩小组评语,必要时可以对有争议的学生进行重新答辩。

  答辩不能通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合格。

  二、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1.优秀: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全部任务,具有较高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表现出某些独特的见解或有创造性。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完备、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数据可靠、文字通顺、编排规范、图纸齐全整洁并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答辩时能熟练、准确回答问题。

  2.良好: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全部任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完备、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数据可靠、文字通顺、编排规范、图纸齐全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

  3.中等:一般能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基本完备、内容基本正确、编排比较规范、图纸较齐全且基本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回答问题。

  4.及格:基本上能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要求,在非主要问题上存在错误或不足。毕业设计(论文)主体资料具备,内容基本正确、编排欠规范、有少数非主要图纸不全、图纸有局部非原则错误。答辩时有些问题需经启发方能回答。

  5.不及格:未能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设计(论文)中存在原则性的错误。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不完备、概念不清、图纸不全、不符合标准。答辩时存在原则性错误,有些问题经启发后仍不能正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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