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知识社会学视野下的高等教育正义论—论克拉克的高等教育正义

时间:2024-10-19 07:35:12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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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知识社会学视野下的高等教育正义论—论克拉克的高等教育正义

  论文关键词:知识社会学 高等教育正义 克拉克 《高等教育系统》 

  论文摘要:克拉克在探究高等教育系统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与高等教育正义有关的许多内容,同时他将知识和权力分析始终贯穿在高等教育系统状态的描述之中,另外他的观点阐释和研究框架也比较独到。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探讨高等教育正义论,主要包括知识是高等教育正义的逻辑起点,正义是高等教育的最高价值追求,权力是高等教育正义的内在理路,程序性高等教育正义、功能性高等教育正义、实质性高等教育正义等内容。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发展,有关高等教育公平和公正的问题也成为理论界的热点话题,然而在与此问题的相关研究中,从高等教育正义方面的考查却不多见。“正义”是一个有多重意思和不同用法的重要范畴,英语中“正义”和“公正”是同一个词“justice"。关于“正义”的古典定义和现代理解很多,当代有代表性的正义观点包括:功利主义者认为正义是效用,罗尔斯认为正义是公平,诺齐克认为正义是个人权利,麦金太尔认为正义是美德。本文将“高等教育正义”理解为与高等教育制度有关的价值追求、内在信念和操作规范等。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学家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统》一书中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与高等教育正义有关的许多内容,同时他将知识和权力分析始终贯穿在高等教育系统状态的描述之中,另外他的观点阐释和研究框架也比较独到。这些对我们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探索高等教育正义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和颇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知识是高等教育正义的逻辑起点

无论从大学发展的历史来看,还是从高等教育的社会作用出发,知识都处于大学和高等教育系统的核心地带。“只要高等教育仍然是正规的组织,它就是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它的基本材料在很大程度上构成各民族中比较深奥的那部分文化的高深思想和有关技能。因此,知识对于高等教育正义具有第一要义。苏格拉底曾说“知识就是美德”,这句话不仅揭示了人的知性和德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同时也说明了人类是可以通过知识来领悟宇宙和自然的真谛,使自己的言语和行为符合一种善的正义的追求。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继承和发扬了苏格拉底的知性正义思想,他们将知识、伦理、节制和正义与国家的统治、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心灵世界统一起来,企图创造一种美的和谐的秩序正义。由此不难看出,知识和正义之间的联系具有悠久的历史。

“中世纪的大学历史加强了这样的观点,如果要使智力活动的契机不被消散,那么在取得学术成就之后,必须迅速作出制度上的反应。缺乏固定的组织,在开始时也许为自由探究提供了机会,但是经久不息和有控制的发展只有通过制度上的构架才能得到。拭因此,大学从一开始就在知识的名义下来争取自治和自由,它的这种正义策略不但有力地阻止了来自教权和王权的干扰,而且也将正义的种子深埋进大学的土壤。高等教育的主要活动和制度安排一方面受制于高深知识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必须拓展高深知识的探索空间,高等教育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的知识状况密切相关。20世纪初,马克思·韦伯指出在老的通才与新的专才之间所存在的高度的紧张关系,已经成了教育中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知识的分化和自主性的增强使它的正义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大学凭借知识正义的内在张力,也开始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

全球化背景下的高等教育系统已经绝对地处于知识生产的中心地位,它作为整个社会一个重要的部门日益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其目的、目标、作用、功能和运转情况也以公开的方式衍生出众多的正义话题。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里,社会利益和正义的聚焦点开始全面地与知识接轨和融合,高等教育已变为社会“知识剧目”的总导演。因此,正义成为高等教育不能回避的时代主题。以知识的方式在知识的背景下对知识的创造者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是困难的,因为正义话语的风向标摇摆于关于知识的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之间。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克拉克断言:个人和群体都为知识行动,教育群体组成和受控的方式决定了知识组合的方式;教育机构事实上是一种知识理论,因为它们有助于确定什么在目前可以作为知识。所以,他总结说,任何描述高等教育目的和正义的结果都是自然模糊的。

  二、正义是高等教育的最高价值追求

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不但肩负着传承知识和创新知识的使命,更重要的是它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使人类社会中的真与善能够得到保存和延续,使人类的伦理精神与价值诉求能够得到呵护和伸张。虽然关于高等教育的目的与目标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但就正义价值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来讲,却是任何人都不能怀疑和否认的。布鲁贝克认为有两种关于高等教育的哲学:一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二是政治论意义上的。就其实质来讲,这是两种关于高等教育的不同价值判断,前者是知识正义,它是高等教育正义的内在组成部分,后者是国家正义,它是高等教育正义的外在组成部分。张楚廷先生认为还应该有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生成论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正义。生成论高等教育正义具有建构的色彩,它整合了认识论高等教育正义和政治论高等教育正义,消解了两者之间的二元对立,从而达成了一种更具建设性的三元论高等教育正义。

克拉克认为高等教育的价值体系包括正义、能力、自由和忠诚四个基本的价值观念。虽然他在利益原则下指出了各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但如果在正义原则下,它们又是可以整合的。“现代高等教育系统承担着一项任务,即实现社会正义—让每个人都受到公正的待遇。社会正义被界定为一系列如何体现平等和公平精神的问题,这首先涉及到学生,然后牵涉到教职员工、单位和部门。因此,正义居于高等教育价值体系的首要地位,它统领和调和着高等教育的各种价值观念。正义作为人类最高的价值理念和夙愿,虽然隐含于我们的日常活动和事务之中,但却并未驻足于我们身边,它源于生活,又超越于生活。所以,正义对于世界的观照,不仅体现在结果的意义上,它更是在过程中来实现的。正义理论和正义话语在现实社会中经常是以批判者的角色出现的,它们是以证伪的方式来描述事物的。正义的标准既非纯粹质的审核,也非完全量的指标,它是质和量的完美结合。因此,正义是高等教育的应有之义和最高价值追求。那么,正义价值在高等教育中又是如何来保障和实施的呢?克拉克认为是作为中介缓冲器的信念在象征的意义上保证了不同价值观念之间彼此的协调和一致。他说:“正是学术系统的性质,决定了创造思维模式和精确定义正确的行为过程的日益多样化。但是,个性寓于共性之中,系统既沿着文化的路线前进,又根据行政的程序行事。信念既在高等教育内部确保了知识正义的潜在意识,又可以对外部的正义呼吁和要求作出积极的调整与反馈,从而使高等教育的正义价值在全社会范围内达成行动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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