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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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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1
摘要:
当代大学生的劳动价值观呈现出价值取向功利性、价值主体本位性和价值评判多元化等新特点。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对大学生就业尤为重要。人的价值的实现与其劳动价值观密不可分。劳动是人的价值产生的源泉和前提墓础。人的价值的大小不是以金钱来衡量,而是以劳动作为人的价值评价的客观标准。劳动是人的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
劳动价值观是人们对劳动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由人们对劳动的目的、价值、意义和态度等方面的内容构成,是人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虽有就业岗位僧多粥少、竞争激烈、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还与他们的劳动价值观比较模糊有关。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对大学生顺利就业,实现人生价值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劳动价值观,人的价值,标准,手段
一、当代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现状
当前大学生群体与以往的大学生有所不同,他们很大一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生长在一个特殊环境中,一般没有兄弟姐妹可以交往,但生活条件比以前的大学生普遍优越。由于他们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以及两代人的溺爱,其自己意识、自己中心意识更加强烈,实用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在他们身上滋长。他们不仅劳动观念、集体主义观念及艰苦朴素的作风比较淡薄,普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而且鄙视体力劳动,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比吃比穿,花钱大手大脚,不爱护公物,浪费水电、粮食等。他们在劳动价值观方面也呈现出新的特征,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价值取向的功利性。受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大学生价值取向上的'功利性日益明显,物质需求日趋强烈,超过了对精神的需求,而对集体,对国家的责任感淡化了。那些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能很快产生“效益”的知识受重视,那些“实惠”的工作受欢迎。大学生的工作选择更看重的是待遇,而不是专业对口,就业口号由原来的“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变成了今天的“到外企去”与“到赚钱最多的地方去”。“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价值观也被大多数学生认同,大学生价值观的功利性倾向曰益彰显。
二是价值判断多元化。上世纪50年代大学生的价值观是整齐划一的,当时的主体价值就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大学生认同的价值尺度就是社会贡献。80年代以来,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价值多元化、利益多样化倾向,这种思想倾向,容易诱发“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出现,腐蚀人们的头脑,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到大学校园,使大学生的劳动价值判断也呈多元化:一种是盲目夸大自己价值的“自己型”,认为人的劳动价值在于自己奋斗,注重个人发展、个人利益,而忽视了社会利益和整体利益,甚至将二者截然对立起来;一种是“金钱型”,认为金钱就是力量,人的劳动价值在于钱的多少,钱是衡量人的价值的尺度;另一种是“创造型”,这些大学生认为人的价值在于创造,在于创造金钱的多少不同的劳动价值观,在大学生中形成价值判断的多重标准。
三是大学生价值主体的个体本位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是多元的,个人、企业都成为利益主体,都有着自己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作为利益主体都可以为价值目标的实现自主地做出努力。这使得青年学生意识到,自己作为独立的价值单位有着更加明确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再加上大学生活自身的特点,更增强了大学生的自己意识。在价值观上,追求自己为中心和自己为本位。表现为过多的要求社会对个人的满足,但自己为社会尽义务的观念却比较淡薄。缺少对集体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缺少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
二、当代大学生劳动价值观产生的原因
纵观当代大学生的成长历程,不难发现他们的劳动价值观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的。
一是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大学生们虽能清楚地意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新旧观念的冲撞、新旧体制的更替,使一部分人不能正确地理解市场经济,以为发展市场经济就是“一切向钱看”。于是“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的想法在一些人心中滋长,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在一些人头脑中膨胀,社会腐化现象滋生。大学生们受到这种环境的影响,价值取向趋向功利化、在劳动价值观上讲奉献的少了,讲索取的多了,急功近利,以“自己”为中心,金钱意识急剧膨胀。部分学生在理想和现实的巨大反差面前显得焦躁不安,充满困惑与苦恼,在择业的知与行的矛盾中进行着痛苦的选择,甚至徘徊和迷惘。
二是家庭小环境的影响。家庭对子女的宠爱,导致家庭教育失范,加之“隔代抚养”,使父母与祖父母在孩子的管理上易产生分歧。家庭教育的失衡,影响了对独生子女的劳动教育。有些家长为了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只要子女们愿学习,劳动方面都由自己包办,几乎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样,他们有一种强烈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带到社会中表现为自负、自私、缺乏艰苦奋斗精神。
三是学校的影响。近年来学校逐渐淡化了对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艰苦朴素精神的教育,致使青年学生中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他们缺乏吃苦耐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往往只注重理论、轻实践、轻视工农、厌恶劳动、贪图安逸、不珍惜劳动果。
四是大学生自身的原因。我国大学生中的大多数是由中学毕业直接进人大学,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不足,社会实践少,因而自己评价不够成熟,整体上心理状态还不成熟,对如何就业才能实现人生价值充满困惑。大事干不来,小事不愿做,择业也就自然是高不成,低不就了。
三、劳动在人的价值的实现中的作用
马克思曾经指出: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的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个人的唯一途径。劳动不仅可以使人全面发展,而且人的价值的实现与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2
摘要:
从1999年6月开始,随着全国高校扩招政策的出台,使得高校毕业生数量急剧上涨,但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变化却不大。本篇就现在大学生对于初次就业面对劳动合同的理想化及价值观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使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心态应对就业难题。
关键词:
大学生;初次就业选择;心理落差;价值观
近年来,高等院校响应国家政策的扩招和教育的快速发展,在校生的规模迅速膨胀、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日益增大,也使得大学生自己期望的发展和当下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不断加深。同时对于90后个性鲜明的热血青年更是对初次就业的劳动合同产生极大的心理落差,以至于消极应对就业问题,不仅给个人也给社会带来很大的问题。
一、对于初次就业劳动合同的失望
据资料显示,我国高校自从1998年开始扩招,大学生数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已达到630万,一直到今天,全国各大高校的招生比例只升不降。应届毕业生队伍逐年扩大,再加上往届数量的累积,现在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也不容乐观。然而当今时代的大学生是名副其实的90后,从小没吃过苦,生活的平坦顺畅,没有生活压力自然对于未来理想的工作抱有很大的期望。在毕业时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十分随意,但真正工作时就会出现各种问题,与自己想象的白领生活有很大的出入,所以就开始抱怨,甚至提出解约等,这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大学生就业心理落差产生的客观因素分析
当下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就业压力倍增,具体原因如下。
1.人力资源市场与大学生专业的岗位需求供过于求
从我国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深入,许多国家大型企业将自己的加工工厂建立在我们国家充分利用低廉的劳动力,但是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绝大多数毕业生不愿意从事一些基础岗位或是与自己专业不相关的职业或工作。由此,造成一种“就业不难择业难”的局面,觉得现实与理想差距太多。
2.招生眼光狭窄,人才的资源配置难以优化
近年来,高等院校为适应社会化趋势将大学专业与当前的热门职业挂钩设立,然而准大学生眼光并没有多宽广,以为只要进入该专业以后工作就能一片光明。殊不知社会变化如此之快,大学四年毕业之后很多当下的热门专业早已变成了冷门。
3.毕业生对初次就业期望过高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当下90后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习惯依赖家庭、父母,不肯吃苦,不愿受气,工作稍有不如意就当逃兵,对薪酬或是工作环境期望太过理想化,一旦发现现实与自己预先设定的有很大差距就会产生严重的心理落差。
三、大学生初次就业心理落差的影响及调适方法
1.产生初次就业心理落差的因素
(1)大学生自身原因。与国外优秀的大学相比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一直是“难进易出”,中国的学生在大学之前都是发愤图强、高强度的学习,想要进入一所优秀的大学就必须付出汗水和努力,这样才有机会进入理想的象牙塔。虽然大学也是个小社会,但毕竟还是一个单纯的环境,刚毕业的学生肯定无法真实地了解社会的现实与残酷,反而他们自己期望就业有非常好的收入来弥补他们多年的付出。所以大多数人希望初次就业就是理想的工作。但是,现实社会的残酷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我国现阶段实际的就业形势肯定会使得大多数毕业生失望。自然这些毕业生就产生了心理落差。
(2)毕业生家庭原因。“出人头地”是所有家庭对子女的期望,中国90%的家长对子女的未来期望过高,虽然他们不是很了解就业形势。大部分学子都会为了父母的殷切期望而去选择一份薪资良好、前景光明、环境舒适的工作,学生自己并不满意但不愿意让家人失望还是会接受,自然就会出现心理落差。
(3)高校教育体制的原因。近年来,教育机制越来越趋向于实用化和功利化,学校以市场现时的热门职业作为大学里专业设定的标准,但社会发展飞速短短四年热门就变成了冷门。毕业之后走入社会肯定会有差距产生了困惑,便会有极大的心理落差出现。
2.针对心理落差的调适
(1)分析自己,合理定位。大学是校园生活向社会生活的过度,一方面,大学生渴望能够早点进入职场,接受社会的洗礼与磨练;另一方面,大学生心理和生理都不太成熟,价值观极不稳定很不理智,另外自尊心极强,很容易受到外来周围环境的影响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产生一些负面的情绪。他们很容易因为工作不如意、职场压力等情况而对自己甚至是社会失去信心。因此,大学生一定要学会自己情绪控制,消除负面情绪,学会自己反省、自己分析以及认知自己能力,从而学会更好地提升自己,积极应对初入职场的压力与挑战。
(2)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虽然由于竞争压力大,现在的人都变得十分“冷漠”,将自己很好的“保护”起来。但是初入职场的大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十分必要的,毕竟职场经验不足。所以做人要谦和诚信,对人坦诚大方是初入职场也是做人应该有的原则。
(3)做好职业规划。拥有风向标但不知道走哪个方向同样是会迷路的,所以一定要对于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方向。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地解决自身对于未来的迷惑,明确自己的目标和定位,不断发掘自身的潜力并不断完善自己,树立正确合理的职业观,合理择业与就业。毕竟工作的薪金、环境和福利待遇并不是大学生初次就业的唯一目标要求,理性的培养自己宽广的视野与境界,努力投入工作从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4)敢于创新与挑战。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接触到的是最新潮的观念与思想,有更好的机会能够大展宏图。年轻的一代不应该只追求稳定,应该敢于拼搏和奋斗。另外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在近年来得到了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虽然创业的道路肯定是艰辛的.,但只要敢于拼搏,加上政策的引领,相信年轻的大学生肯定会闯出一番天地。
四、价值观转变对于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调适方法
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确切地说是高科技人才的竞争,而大学生是当前竞争的主要成员和未来祖国建设的希望。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于大学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加大力度,政策上给予最大的方便与支持,另外教育资金的投入比重也逐渐升高。但是要想让当代娇生惯养的90后大学生学会从基层做起,知道服务人民与报效国家,使我国高等院校的教育体制逐渐从高学历精英教育逐渐成为普通的大众教育,而被寄予厚望的大学生们也从社会精英和社会价值创造着变为普通的基础劳动者,这势必会有很大的挑战。所以大学教育除了要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教育资金的扶持外,更重要的是使国家在整个高校教育观念和态度上给予必要的关注和配合。一步步做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帮助当代大学生顺利完成角色与态度的转变,而且毫无疑问这将是解决大学生就业艰难的核心所在。
1.大学生初次就业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大学生就业展现当代青年的爱国情怀。作为良好公民的第一个民族精神就是拥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这也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要坚持树立的正确价值观。大学生能够顺利实现就业不仅仅是完成自己的心愿和家庭所给予的厚望,同时也是为社会作出一份贡献帮助国家解决难题。体现一个国家的发展与进步有一部分是已成年的公民拥有适当合理的工作和可以创造一定的价值,这也表明了一个国家的发展顺利、社会稳定。大学生初次就业面对现实产生心理落差是不可避免的,而真正应该做的是调整自身的就业价值观,从自身做起实现自己价值,要学会积极主动地了解国家政策,学会与现实社会磨合并接纳成长锻炼,正因为有着高教育基础要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动态的调整自身发展。
(2)大学生就业体现自强自立的价值观。自强自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不仅能够鞭策大家自己发展,而且也是保证人类全面发展进步以及维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准则。大学毕业生能够实现顺利就业,既是大学生自身自强自立的价值观的实现,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国家的现代建设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视。
2.为减少心理落差,当代大学生应培养自身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1)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从古至今所有的科学都告诉我们心态重于一切,积极乐观的心态会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并且越走越好。对于90后大学生更应该要以积极乐观的、科学正确的价值观来掌握自己的命运与前途,更要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坦然面对现实的挑战与困境。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最基础的也是要拥有一个积极乐观的心态进行对自身有全面的衡量,加强自身品德和素质的提高,脚踏实地做起。
(2)拥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90后绝大多数是娇生惯养长大,是独生子女,从小衣食无忧,所以很多人根本不愿意吃苦,理想的工作就是做办公室喝茶、吹空调,所以在面对现实工作时会出现心理落差。但是年轻人应该要拥有吃苦耐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不仅是我们国家号召的美好品德,更是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素养和为人做事的准则。只要调整好自身的心态这样在初次就业时面对劳动合同就不会觉得心理落差过大,也有良好的心态应对工作。
综上所述,当前就业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学生,也是国家要加大力度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一方面国家应该从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对该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就是当代所有的大学生都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改变自身就业择业不切实际的想法,理智面对初次就业劳动合同的心理落差。一定要树立科学合理的人生价值观,相信一点“先做人再做事”,360行,行行出状元。将“勤奋、感恩、谦和、节俭”作为人生信条去奋斗,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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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3
摘要
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对人才的培养,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企业要想把利润做到最大化,就必须维持好人才与企业之间良好的劳动关系,而这种劳动关系的变化往往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是否正常。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正常,“人才”便会生生不息,反之便会“人才”凋零。因此,企业要想取得最大化利益,并促进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便需实行人才战略,也就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正常运行。文章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调整之间的问题进行分析与阐述,并且提出协调二者关系的对策与方法,从而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的协调提供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企业的未来,在这个法治化的社会,《企业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得到实施。这些法律的实施,为企业以及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现如今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严重,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在这场竞争中的优势。为此,如何处理好企业利润与员工权益之间的冲突,是现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行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调整之间的和谐关系。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因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当,造成了员工劳资纠纷案件的不断涌现。在给企业员工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为企业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本文经过对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的分析,得出以下三点问题。
1、人力资源部的缺失
现在许多企业没有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而是直接以人事或者行政的岗位替代。虽然对于企业招聘人才方面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企业人才管理不规范且人才招聘过于片面的问题,既导致企业中出现的一些劳资纠纷问题得不到解决,有时还会使得企业人才管理出现问题,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成本。
2、人员缺少导致分工紊乱
由于一些企业自身规模有限或是缺乏相关方面的意识,在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上设置的工作人员太少,导致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中某些员工一人身兼多职,例如人事和行政、会计和财务、前台和行政等职务都是由一人担任。这种做法不仅不能发挥员工的个人所长,导致所属岗位的`工作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也会因为缺乏另一个岗位专业知识的原因,使得工作效率降低。
3、管理者经验有待提高
某些企业管理者由于自身管理经验的不足和对新型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不熟悉,以及对人才的流动性和复杂性的不了解,因而造成人力资源管理层唯老板命是从的现象。而由于老板自身也没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因此导致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再加上有些老板喜欢任人唯亲,造成处事不公的现状,最终导致人才流失。
二、影响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因素
1、企业环境
造成员工与企业产生矛盾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企业给予员工的待遇跟实际员工所付出的劳动不成正比,详细方面比如:企业工作环境太差、克扣员工工资、要求员工无偿加班等。这一切皆使员工切身的合法利益受到了剥削,造成不公平的现象,最终皆导致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巨大矛盾。
2、员工缺乏动力
企业缺少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难以对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比如:短期绩效目标的制定、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量明确数字化等,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员工造成激励,让其工作有干劲。相反,企业如果缺乏这些,员工每天工作浑浑噩噩,没有动力,也难以提升积极性。
3、增加员工的满足感
一个企业要想长久的留住人才,就要让企业的员工产生满足感。员工满足感的提升,也就意味着其在一个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员工的满足感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薪资报酬、工作方式、福利政策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与企业的关系。
三、关于改善的建议
如今是社会法治化的时代,社会中的劳动关系调整也逐步法制化,但是仍还有许多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和员工存在纠纷。这就导致近些年来,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激化,劳资纠纷案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为此,在这样的形势下,解决劳动关系,调整现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迫在眉睫。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可以为实现劳动用工和建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提供一条龙的服务。改善企业劳动合同现状,让员工的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奖惩制度等都与劳动合同融为一体,使之紧密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有关法律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帮助企业从用工管理走向岗位管理。国家还应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状况进行备案,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找出问题所在,并帮助解决。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签合同的企业予以严厉的打击。并且建立网络化管理,便捷查看消息,掌握企业合同管理动态,最终达到有效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目的。
2、发挥工会作用,建立公平、平等的环境
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员工一方的代表,它的作用在于当企业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时,代表员工与企业就薪酬标准、福利待遇、工作安全等进行谈判,是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因此,工会应该健全自身机制,建构新型的、公平公正的、合作共赢的社会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帮助企业和员工实现和平共处,构建和谐、发展的劳动关系。
3、让心理契约和劳动契约合理结合
在二十一世纪,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新型劳动关系是由心理契约跟劳动契约(即劳动合同)一起确立的。心理契约是建立在员工与企业有共同的愿景基础上的,在双方的心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它与劳动契约同是连接企业与员工关系的纽带,为实现员工与企业的互利共赢、和谐发展做贡献。劳动契约是自《劳动法》实施以来,用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而后期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更是进一步的程度上规范了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更为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两部法律在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作为法律基石而存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契约的弊端开始显现,渐渐地,冰冷的法律契约已经不利于劳动关系的调整,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力的有效提高起着阻碍作用。心理契约是一种心灵的约定,它是把员工的心理与企业的心理连接在一起的心理纽带,它的强度直接来源于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同时,具有隐秘性与变化性的特点。心理契约还有着很强的主观意识,它是建立在员工的心理承诺与对企业的信任的基础上的,因此,它还有不确定性与动荡性,会跟随时间、地点、心理状态的变化而变化。员工在一个企业待的时间越长,也就表明他和这个企业的心理契约越强烈。但是,不管是劳动契约还是心理契约,在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方面它们都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同时它们也有着各自的缺陷。为此,将心理契约与劳动契约合理地结合起来,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伟大愿景。
4、将员工满意度作为评价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准
在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中,企业一直是处于强势的地位,员工多数受到各种或明确或隐性的压迫与剥削,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员工的不满,甚至引发两者间的劳动冲突,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员工对于企业的满意度也会随之降低。因此,要想建立长久的、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将员工满意度作为和谐劳动关系的评价标准。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调整,是目前两者之间所面临的巨大难题,同时也是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若想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有人才的支持,而人才的管理则依赖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因此,改革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现行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提高内部人才的竞争力,综合各方面让员工有较强的动力工作,最终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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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4
【摘要】
人类在发展历史的过程中,正是我们对人权的不断追求,所以才让人类从野蛮的时代走向了文明时代,从专权到民主,从人治人的社会走向了现在的法治社会。现今,各个国家都把保障人权作为法律的基础来保护,这些也是我们现今社会的共同目标。那么,以下要对劳动者在劳动各方面人权的保障来讲解分析以下。
【关键词】
劳动法;劳动人权;劳动保障
人权从最基本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为了让人们实现自己尊严和价值,去发挥和享受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让人类从野蛮低级转化到文明的高级,从以前的人治人的社会发展到法治社会。在历史的进一步发展中,人权制度也在随着不断完善,现今尊重人权和保护自己合法的人权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的根本目的。故此,劳动人民的权益保障是要经过劳动法律法规来实现实施的。我国第一部的劳动法是在1994年7越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的出台积极体现出了保障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我国人权的保障来说,也起到了很大的进展。
一、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的基础
从广泛的程度来看,人权与人权保障牵连到诸多方面,比如,法律、道德等,那么我们从这里来谈一下人权与人权保障从法律的角度上相互的关系谈以下此问题。
(一)人权就是我们人类本性的要求
我们大家人人都会要求自主、自由,还会要求丰富物质与精神生活的舒畅,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这些都是认得本性所来决定的。因为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复杂的社会关系,这样人与人之间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妨碍了自己的利益,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这时就要用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去加以改变,在人类社会一定的历史阶段,人权的保障、实现与发展,只有在法律的改变下,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不断的超理性与和谐。
(二)人权的本质就是人们本该享有的利益
只有靠法律来保障与维护我们大家追求的利益都和他们的利益又很的关系的(马克思)。由此可见,人们所说的人权就是要受道德支持的,在现今的生活中,人权的利益必须只有通过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所规范的法规才可以得到保障。什么样的群体一个人,会享受到什么样的人权,那么怎样去确定与保护人权呢?那就有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的并且我们还要借助于国家的意志去实现。
(三)法律是保障人权的工具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法律通过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法规的方式去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实现对利益的向往与追求得到认可。因此说,我们所追求的人权就是法定的群里和义务。人权是通过法律来保障的,就如马克思说过的,“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就是同一个道理。法律本着人类权利的需求而产生的,主要为人权的实现为使命。人权的保障是我们国家法律的重要事情。在现今的生活社会当中,我们的国家早就以核心宪法保障人权的体系为纲要。也可以这样认为,人权保障体系能很好地生存和发展是与法律人权离不开的,因为它是人民人权的.保障书。故此,我们大家可以这样认为劳动法主要是以保障我们劳动人民人权的保障体系的子系统。
二、劳动法对实现人权保障的条件和过程
(一)劳动人民在劳动领域里的人权关系的实现过程
一般的来说,理想的人权与法定人权的实现是处在一个动荡的过程中,那么就会受到社会法律、经济等限制的。人权分为:应然权利、法定权利与实然权利三种,这三种的人权的本身也是在相互不断地变化过程中。
(二)劳动人民人权要靠法律执行的过程实现
劳动人民权利的实现需要具备四个方面才可以的。
(1)商品市场经济的情况发展,也就是发展生产力。
(2)文化经济的发展。是指社会经济物质发展得越快就越丰富,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质量就会越高,同时劳动人民想要实现人权的性能就会越大。
(3)社会法制等规章制度要点的重要性。法律是人权的主宰者,所以说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让其保障人权的法律实施。
(4)劳动人民人权意识的水平与发展。这也是对劳动人民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劳动人民不会使用自己的权利或是从不主动主张自己的权利,这种表现就是对权力的放弃,所以劳动人民要做到主动去争权利,并且提高对法律、对权力的认识,去实行民主,拿起合法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利而努力。
三、结语
总之,劳动法能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能保障满足人们的实现,那么就标志着劳动法成功的实现了人权的保障,实现与人权的保障是互利的,两者的彻底实现是不现实的,虽然制定了法律去保护保障人权,但在现实的生活当中,要先实现人权也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与阻止,例如,公共利益上的等。但是从总的来说劳动法的实施对劳动人民的权利起到了很大的保证。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飞速的发展,我们的劳动法也在随之不断地改善着,也在不断地适应到新的人权当中,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相信,法律的人权保障作用一定会越来越好,劳动法也会对劳动人民的权利保障越来越完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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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建安.企业劳动规章的法律性质辨析——兼评我国企业劳动规章法律制度[J].北方法学,2009(03).
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5
摘要:
劳动用工风险存在于整体用工过程中,在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署、劳动用工管理中都有可能存在风险,这些用工风险对劳动关系安全性、可靠性有着直接影响。如若避免或降低劳动用工的风险,企业可高效配置人力资源,促进劳动人员在工作岗位中主动发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竞争力。故此,本文通过分析劳动用工风险定义,阐述劳动用工风险成因,正确理解劳动与用工风险,提出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措施,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措施;劳动关系
为了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企业需要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从而确保企业劳动者积极投身工作岗位,创造最大价值。然而,企业在实行人力资源管理期间,需要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署中可能存在许多风险隐患,如未能对劳动用工风险加以防范,会对人力资源管理效果带来不良影响。企业应进一步考量如何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科学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推动企业长效发展。由此可见,探究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劳动用工风险定义
历史与现实原因促成当代企业劳动用工模式复杂多变,除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长期用工方式,还存在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短期用工模式[1]。现阶段,新劳动合同法日益推行,多元劳动用工模式并存,加大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难度,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自身的劳动用工行为意识。规避法律风险成为当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课题。因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日益变化,亦或因企业内部未能根据相关法律要求统筹行为权利,企业法律风险加大,甚至于需要承受不良法律后果。企业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标志着劳动者成为企业的一员,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企业管理前提下,提供相应的有偿劳动。随着劳动合同法日益推行,劳工案件益发频繁,常见工资纠纷、补偿纠纷、社保纠纷、工伤纠纷等情况[2]。在任何企业管理中,劳动用工风险都将始终存在,随着我国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提出了新的标准要求。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劳动用工风险,深度挖掘、尽量规避各个管理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方能保障实现企业经营建设的目标。
二、劳动用工风险成因
劳动法律机制隶属于独立的法律系统,相比于其他法律制度,劳动法律机制更加复杂多变。目前,劳动法律法规在基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主要司法解释的框架下,还拥有许多法律制度、解释与批复,如若立足于保障法的视角进行分析,其难度进一步增加[3]。根本原因是劳动用工环境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用工提出新的要求标准。
劳动合同法对新的劳动用工格局的出现具有重要影响。新劳动合同法的推行,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人员的法律地位,以往的劳动用工格局受到影响,固有的劳动用工思想受到冲击。尽管新劳动合同法已经推行了一段时间,但是大多数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并没有转变固有的思想认识,对新形势下新的劳动关系仍旧存在认知差异,甚至于忽略劳动用工风险,这将对企业管理造成不可预测的恶劣影响。
随着企业对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的需求日益增加,目前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现阶段,劳务派遣尤其是外地劳务派遣的应用频率不断增加,在现实运用中有不少具体实例。基于此,劳务派遣中保障三方管理协调、增强三方管理力度的要求显得尤为重要。用工企业虽然和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但是不意味双方不存在权利义务的内在关系,用工企业作为实际用工单位仍要承担一定责任,这也促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预先对自身的风险隐患加以管控。
此外,部分劳动者虽然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但是并未真正掌握劳动法律知识,存在对劳动法一知半解的情况。因此大多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管理实践中,既存在忽略劳动合同法相关流程、无法采集提供相关证据的问题,也存在过度维权、错误解读法律条款的问题。从劳动者角度看,劳动用工也面临着较高的风险隐患。
三、正确理解劳动与用工风险
劳动用工主要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有偿劳动。依照工作性质可以对其展开进一步分解,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以企业与劳动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作为基础,劳动人员成为企业工作者,为其提供必要的用工;另一方面,将某种劳动协议作为基础形成用工关系,例如劳务派遣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等方式。劳动用工的法律关系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的,不同于其他以合同法的法律机制建立的法律关系。
因此,防范劳动用工风险应基于合规性视角,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如若出现未能按照劳动法律机制规定的操作,容易增加劳动纠纷的发生概率[4]。引发劳动纠纷的根本原因是勞动用工风险与劳动用工管理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流程不当、工作制度不完善等。同时,在劳动用工整体过程中,劳动用工风险始终存在,不能忽视,不能逾越,需要以端正的工作态度、科学的管理理念加以对待,才能降低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推动企业长效发展。
四、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刍议
(一)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企业在签署劳动合同期间,面临着许多风险问题,如若未能采取有效办法降低这些劳动用工风险,将会对总体人力资源管控带来不良影响,企业也会面临着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因此,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企业需要对劳动用工风险加以防范,避免或减少劳动用工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5]。企业树立坚固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深度解读与分析劳动用工中的各类风险问题,方能优化劳动用工风险的预见性、可控性效果。企业管理者需要更新自身的劳动用工观念与态度,深刻理解劳动法律法规,优化劳动用工流程,对劳动用工风险加以管控,才能达到真正意义的高效管理。企业可以通过组织管理者参与教育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利用劳动法规案例分享的方式,提高管理者的劳动法律意识,将依法依规的理念融入劳动用工管理中,保障企业经营建设有效展开。
(二)增强工作流程相关管理
企业作为主要用人单位,不仅要有法律意识,深度解读劳动法律法规,还要认真梳理人员招聘、人员流动、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各方面的细节流程,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企业管理[6]。
企业在招聘环节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被受聘人接受,符合履约条件,则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毁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用工30日内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更将面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企业对劳动者明确岗位职责、考核指标,这种做法是企业在实施绩效考核中杜绝劳动风险的重要保障;对重要的管理文书,例如规章制度、考勤薪酬等,企业应要求员工签收备存,这是企业履行告知义务以及确认员工认可同意的重要证据。企业只有深度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优化劳动用工要求、工作流程管控等机制体系,确保劳动用工有法可依,才能提高企业内部的管控效果。
(三)加强劳动用工方面的检查
劳动用工检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劳动用工风险,并应用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避免劳动用工风险纠纷的发生,使其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转变[7]。企业应对劳动用工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用工的规范性与标准化,把劳动用工管理的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互融合,将劳动用工风险降到最低,保护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培养员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劳动用工风险与法律制度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直接的关系,具有可控制性、可预测性的特点,其结果的强制性、实施性十分明显。现阶段,劳动用工纠纷事件频繁发生,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企业出现无故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非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律规范的现象,导致劳动用工纠纷发生,需要企业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8]。
企业应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风险防范认知水平,如果劳动者存在对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的不理解,再加之对劳动法律法规错误解读,在一定情况下,劳动者很可能会采取过激的.错误行为。这种情况不仅会使企业陷入劳动用工风险之中,还会损害劳动者的个人权益。因此,企业为避免或降低劳动风险,不仅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意识,也要开展劳动者日常的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企业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基础,认真遵守法律相关要求进行实践操控,不能因为流程复杂繁琐就对其加以忽视,从而导致企业面临较大的劳动用工风险,也对企业劳动者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企业还要对劳动用工风险给予高度防范,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举措,保障劳动者自身权益的同时,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效率,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在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期間,人力资源管理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为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果,需要立足于劳动合同法视角,对劳动用工风险进行深度解读,探索劳动用工风险的成因,正确理解劳动用工风险,通过树立坚固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对工作流程相关管理水平,加强对劳动用工方面的检查,培养企业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有效规避或减少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强化人力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劳动用工纠纷事件的发生概率,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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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6
摘要:本文作者阐述了劳动关系的概念,介绍了其劳动关系管理现状,分析了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探讨了加强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如何加强;劳动关系管理
在知识经济与市场经济下,为提高自身竞争力,国有企业应处理好劳动关系,制定合理薪酬福利管理机制,发挥政府作用,实施多元化用工制度,完善的劳动关系争议机制,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形势,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1 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所指的是劳动者及劳动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结成社会经济关系总和。劳动关系实际是种人身关系,具有平等及隶属的社会关系,主要包含员工或员工团体、雇主与政府三方,政府能够按照法律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控。在知识经济时代及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下,我国社会经济由单一劳动关系转为市场化、法制化及管理契约化等多样的劳动关系。
2 劳动关系现状及其关键因素
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依法合法处理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是对现代企业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劳动关系管理涉及到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争议处理、员工离职、生产安全及新近几年出现的员工压力管理。
2.1劳动关系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或中央企业历史悠久,其经济体制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由单一性向多样复杂性转变,国有企业当中,不仅有原来固定工及集体工,还有市场经济下的'合同工、劳务工、临时工、派遣工及下岗工等,企业内部干着同样活,工资待遇却不同,企业用工矛盾日益突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有关劳动争议的案件不断加大,我国中央企业在2008年为143家,截止2011年整合成117家,如中国北车中的16家医院被分离,其2200余名员工被安置,一汽集团中的5家企业所涉及大集体为632户,职工人数为28.9万,在国企改革重组中,出现了诸多劳动关系问题,如经济补偿问题,下岗员工的劳动关系问题等,国企是我国国民经济命脉,因行业景气及金融危机影响,很多国企经营困难,采取了减薪及裁员政策,还有些企业出现了职工工资拖欠、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无力支付状况,这些问题引起了企业员工不满与恐慌,劳动关系一度紧张,纠纷问题突出。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宣传下,员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强,有关劳动争议出现多样化,劳动争议问题由原来辞退、除名及经济补偿等问题转向加班工资、辞退、培训、福利保险及休假等劳动问题上。
2.2 影响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
我国劳动法律还不是很完善,监察执法也相对不足,很多地方颁布了合同法规,可国家层面的一些劳动利益并没有通过人大立法程序,致使劳动争议较大,合同制度落实存在难度,我国劳动力人口众多,劳动供应多于岗位需求,这使得群众在劳动就业方面存在压力日益剧增,企业劳动保障也正由国家福利保障转向设备保障,但设备保障程度并不高,使得企业劳动关系存在不规范及无法市场化问题。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的中央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理念与方法上一直推行战略管理,但先进管理思想仅停留在一级二级层面,或者口头与形式方面,对于国企遍布各地中的三四级企业还是实施传统管理方法,很多企业连基本职位说明与工作分析也没有,对于招聘、薪酬及考核等制度也就无从谈起,有些企业还用原有行政命令管理职工与企业,缺乏人本管理思想,法制意识不强,有些企业为降低人力资本,让基层员工买断工龄,转变为劳务派遣工,致使员工与管理者间的对立情绪加大。
3 加强劳动关系的方法
3.1 发挥政府作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在劳动关系当中,政府发挥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国家政府有权修改与制定有关的劳动关系法,政府能够控制很多公共部门,控制部门劳动人数,监管企业劳动关系事务,为社会问题及不同经济采用政策、方针、管理者及工会间谈判的宏观环境,国有企业掌握者国家重要经济资源,关系着国计民生问题,国家政府应不断完善劳动法规,配合工会及职工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国企劳动关系稳定和谐。企业人力资本也具有专用性,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劳动者与物质资本同样,承担着企业风险,应该作为企业利益主要相关者。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追求自身利益时,应该履行一定社会责任,如道德、公益、法律及经济等责任,向多元经济实体发展,对于富余人员应合理分流,配合政府进行多渠道解决人员就业,并提高福利薪酬待遇,加强劳动关系规范,给员工厨灶培训机会,增强运功综合素质,逐步规范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3.2 规范用工管理,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处理不当,会转变为对抗矛盾,造成破坏后果,企业应建立多元用工方式,实施合同制、非全日制及派遣制这三种形式的用工方式,并同工同酬,建立合理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对用工行为给予规范,企业同员工间应签订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及合同办事,防止侵权违法行为出现,避免劳动争议现象。文化氛围尽管看不见摸不着,但能被人们感觉到,以人文本,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员工价值观、经营生产效率及日常管理具有重要影响,良好文化氛围能激发员工学习创造性,一个员工学习创造,并不一定促进企业整体发展,但所有员工学习,会逐渐形成良好的学习管理团队,增强企业凝聚力及团队精神,在激烈市场竞争形势下,企业发展需要具有凝聚力及团队精神的员工团队,为企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3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制定合理规范劳动制度,集合实际岗位状况,编制企业职位说明,为企业其他操作提供参考依据,并完善企业的业绩考核,把定性与定量考核进行结合,组织起利于晋升晋级的激励机制,避免官本位薪酬管理制定,要建立合理公平薪酬制度,对企业工资收入进行合理调节,减小企业内部竞争力,依法完善劳动规章,如招聘、劳动用工、休假几劳动争议处理等制度,其中,争议制度完善,应建立调解委员会,让具有经验人员进行领导,并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并健全劳动部门仲裁、基层调解及法院裁决的协调共管的组织网络,有效解决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国家还应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企业协商及合同制度状况给予监督检查,确保来动关系、检查及福利保障等方面政策实施,还应加强执法队伍完善,提高有关劳动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为劳动关系管理检查提供重要保障。
4 结束语
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下,企业不仅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改变,劳动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多变,运用合理的管理方法,构建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成为企业发展急需解决问题,尤其是伴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人才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主要构成,其经济地位非常重要,国有企业中的劳动关系问题也较为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不仅是政府的目标,也是每一个社会公民和企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由于中小企业业主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构建中小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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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7
【摘要】本文以劳动力经济学为研究视角,运动系统论分析劳动力经济学的核心,构建劳动关系系统论的概念和内容体系。内容包括系统的行为主体、劳动关系的存在环境、行为主体的意识形态、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规则等四个方面。系统论经过发现,后续研究出现收敛理论、发散理论、桑德沃模型等研究范式。本文通过劳动关系系统论及后续研究成果,可以为劳动力经济学的研究框架和研究分析方法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力经济学;系统论
一、劳动力经济学
劳动力经济学以劳动力经济系统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向,劳动力经济学是对各部门涉及劳动力问题的总称。劳动力经济学主要研究的领域涉及劳动力作为一种研究对象,具体将劳动力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具体包括劳动力经济要素、劳动力人口特征等现象;再次,劳动力及劳动力相关的经济系统,包含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二、劳动关系系统论的产生
劳动关系系统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研究之上,之所以后面加上“系统”二字,是因为劳动关系在社会劳动中的复杂关系,为了更好的理解和应用劳动关系原理,运用系统学的方法建立一个系统的思想体系。劳动关系系统论是劳动力经济学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邓洛普(JohnT.Dunlop)提出,他也是现代西方劳动理论的奠基人。1944年,邓洛普利用大量的数据验证而出版了《工会下的工资决定》,该书指出工会是经济活动中的中间者,也是经济制度的监督者和反馈者。1950年,邓洛普在原有基础上发表《产业与劳动关系系统评论》一书,提出了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的相关学说,并且将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一起分析了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1958年,邓洛普出版经典著作《劳动关系系统》解释了劳动关系系统的多种因素及其相互影响。目的是解释依据劳动关系可能发生的现象,这种解释能够帮助理解和应用复杂的经济现象,理清劳动关系存在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三、劳动关系系统论的框架结构
邓洛普运用系统理论模型移植到劳动关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上,运用系统的概念根系和探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应该从社会系统中脱离,劳动关系应该是一个负责经济的、复杂社会的独立系统,或者说劳动关系就是产业社会的子系统,是独立于经济制度的特殊实在关系。邓洛普认为劳动关系系统模型主要是系统的主体、劳动关系的存在环境、行为主体的意识形态和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规则构成,四个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影响着劳动关系的整体运行。
(一)系统的行为主体
邓洛普认为劳动关系的行为主体应该由劳动者及其劳动者组织、劳动关系管理者及其日常运行和职场或者劳动关系相关的政府管理机构和行政组织。劳动者组织不仅包括劳动单位涉及的组织、工会和单位委员会等正式组织,也包括劳动者群体委员会等非正式组织,经营者的主题包含企业或者单位法人或者管理人员。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该互相联系,接受企业或者单位的统一领导,能够为企业或者单位的整体发展履行自己的职责,政府和相关行政组织应该起到宏观组织和领导的作用,同时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单位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二)劳动关系的存在环境
任何劳动主体的相互作用都应该是在特定的环境之下,劳动关系的职业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企业预算及资金支持和企业或者单位的内、外部环境。劳动者的技术条件是劳动者在工作条件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技术衡量标准,这是由劳动力的类型决定。劳动力类型涉及劳动者的性别、年龄、学历和学科背景等诸多方面。劳动关系所处的环境还应该包括企业或单位给与的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也与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持有关。企业预算和资金支持也是劳动者适应市场、了解市场的前提,通过对于市场的把握有助于劳动者对于劳动产品的调整与反馈。企业或单位的权力结构是环境的适应基础,权力结构是单位整体运行的内在表现,个行为主体的权利分配被反映在企业内部,对于外部环境的适应也需要企业或单位内部的全力调整。企业的集权和分权是企业适应环境的决策点,也是决定着企业或者单位能否完全适应外部环境的重要因素。
(三)行为主体的意识形态
行为主体共有的意识形态是劳动关系系统内各个主体普遍奉行的一套思想和信念。它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系统的运作。这些思想观念直接影响着劳动关系各主体对自身和其他主体角色的认识。只有各方形式形态保持一致时,劳动关系系统才能稳定良好的运行,否则系统就会出现冲突。广义的意识形态也指劳动关系的文化环境,这些因素往往成为一个国家或一个时期劳动关系系统的制约条件。
(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规则
劳动关系相关规则是劳动关系系统运行的规章,是指用来约束行为者在劳动场所的雇佣关系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补偿制度、操作规程、奖惩制度和解雇制度等。邓洛普认为,制约行为者的各种规章的制定和执行时劳动关系系统最重要的中心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和行为者间的'相互作用会不断发生变化,其结果规则也会随之改变,这些规则的变化使劳动关系出现不同的特征。在一定的环境中,劳动关系行为者通过相互作用制定各种规则的过程,也就是劳动关系制度化的过程。劳动关系系统主要是把冲突转化为规则的过程,集体谈判时理解劳动关系的基础。输入阶段包括主体、环境和意识形态,转换阶段的主要方式有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在输出阶段,则是形成规则。最后把制定的规则再反馈回前两个阶段,进行检验和修正。
四、劳动关系系统论的研究新进展
(一)收敛理论
收敛理论是由克拉克卡尔和邓洛普等五人组成的“产业主义和产业人”小组在1960年共同发表。收敛理论的核心前提是由于伴随产业化而生的技术变化和市场的力量各国的劳动关系系统将倾向于同一化或倾向于收敛。
(二)发散理论
20世纪70年代初,欧洲爆发经济危机,原有的收敛理论不能完全应对突如其来的经济灾难,出现了“发散理论”。具体包括“极左社会主义”的应对方式、“干涉主义”的方式和“防卫性的排他主义”应对方式。主要是在经济危机及经济不稳定时期,政府、单位或者企业本身及工会或其他劳动者组织,在面对收入和工作不稳定的状况,特别是在经济结构变化和技术革新中实行了不经过一般劳动者的同意就拒绝任何变革的做法,来维护或提高自己的地位。经过发展,最后提出了是“合作主义”的应对方式。
(三)桑德沃模型
桑德沃认为,在劳动关系系统运作过程中,外在环境因素、劳动场所和个人原因是导致劳资紧张冲突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和有关协议成为劳动场所的行为规则,或对劳动场所产生影响,使之得到改善。桑德沃不仅构建了劳动关系理论模型的分析框架,而且还对影响劳动关系及其管理运作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分析,便于从整体了解和多角度把握劳动关系系统运行机制的基本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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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哲昕.系统经济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
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8
【摘 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现代企业劳动工资与薪酬管理制度的革新。薪酬作为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体现了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劳动价值特征。企业薪酬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实施科学的工资薪酬管理,有助于现代企业的正常运转。
【关键词】 现代企业 劳动工资 薪酬管理 实践措施
经济价值观念下,企业薪酬是企业以工资和福利等形式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薪酬是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物质前提,关系着员工的切身利益,从而直接影响着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薪酬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合理的企业薪酬管理机制,不仅能调动发掘职工的最大潜能,还能够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率。新形势下,科学的深化与落实企业工资与薪酬管理,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前提。
1.企业劳动工资与薪酬管理的内涵
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认为,工资或薪酬是企业根据员工向其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劳动成效而支付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工资与薪酬是平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文明的重要元素,具有保障、激励以及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功能。
薪酬管理,是在企业组织的宏观发展战略指导下,对企业员工薪酬支付原则、薪酬策略、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分配和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薪酬预算、薪酬支付、薪酬调整是企业薪酬管理的重点内容。薪酬管理要为实现薪酬管理的效率、公平及合法目标服务。
2.企业实行工资与薪酬管理的重要意义
工资与薪酬是企业激励管理机制的重要形式,它在协调岗位职能、激发员工主动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等方面起着极大的导向作用。
2.1科学的企业薪酬管理可以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工资与薪酬是企业员工从事相关劳动的物质利益前提。企业科学合理的薪酬水平和薪酬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增强员工的安全心理保障意识,从而增强对企业的归宿感,而且还可以满足员工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提高员工的劳动积极性。
2.2合理的薪酬管理机制能够优化配置与调整企业的人才资源结构
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岗位存在不同的工作环境及劳动强度上的差别,这样往往会造成企业管理上的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失衡现象。而企业通过调整内部工资与薪酬水平适宜的差异性,可以有效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2.3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有利于现代企业提高整体性综合经济效益
从价值角度上来说,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平衡杠杆,是企业吸纳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企业通过薪酬管理进行合理的人才资源配置与优化,可以有效地促进员工的生产积极主动性和产品质量意识,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3.现代企业工资薪酬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企业正在面临着多元化的体制改革,一些现代企业,由于缺乏创新意识,竞争观念淡薄,工资与薪酬管理尚未形成科学高效的完整体制,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着诸多弊端:
3.1企业工资与薪酬形式单一
受传统经济制度影响,很多现代企业的工资薪酬分配制度,依然采用以工龄为基准或平均分配的原则,没有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特点,激励奖惩措施不明显,挫伤了企业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
3.2企业工资与薪酬统筹弱化
很多企业劳动工资与薪酬管理制度主要取决于企业领导,没有合理、有效的计划,工资薪酬的定位与发放掺杂的主观因素较多,缺乏必要的科学依据,降低了企业诚信,造成了企业薪酬管理的不稳定。
3.3企业工资与薪酬结构模糊
企业薪酬结构一般包括个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津贴等部分。当前,很多企业的薪酬结构出现失衡现象,主要表现在奖金福利的平均主义,奖金的激励功能弱化,导致企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3.4企业工资与薪酬涨幅偏小
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许多现代企业的工资薪酬结构僵化,员工工资和酬薪长时间不变,不能适应日益变化的物价上涨水平,造成企业员工情绪低落,工作效率降低,阻碍了企业的更快发展。
3.5企业薪酬管理标准不明确
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缺乏有效的薪酬监管机制,企业薪酬与工资的等级划分标准不明确,透明度不强,容易造成企业员工的误解与困惑,导致企业薪酬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严重。
4.现代企业薪酬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创新
新形势下,企业薪酬管理要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大胆常新与实践:
4.1要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薪酬管理机制
现代和谐的社会理念,要求企业薪酬管理要在尊重人格、鼓励创新以及工作效率的基础上,深化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和完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从而真正起到激励企业人才潜能、优化企业人才资源结构的目的,以便实现企业管理的最佳效果。
4.2企业薪酬管理要体现整体目标导向原则
企业的整体性发展目标和导向原则,主要是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战略视角着眼于那些有助于企业获取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因素。企业工资与薪酬管理则是企业人才资源管理的重要协调剂和催化剂,现代企业薪酬管理要充分体现和围绕企业的最终发展目标来进行。
4.3坚持创新推动企业全面实施薪酬管理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局势的形成,加剧了现代企业的市场竞争,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与配置,则是影响企业整体实力的关键因素。建立在企业工资薪酬基础上的企业薪酬管理体系,必须坚持实践与创新的科学发展原则,推动与深化企业全面的薪酬管理战略。
4.4企业薪酬管理要强调岗位责任职能
企业薪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落实,其目的是以激励和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潜能和工作业绩为导向,为企业最终实现发展目标赢得竞争优势。企业薪酬管理要纳入市场经济范围进行管理,要强调岗位责任效能的差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
4.5完善企业薪酬管理的法律保障监管机制
企业工资与薪酬管理的有效实施,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保障机能体系为依托,现代企业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重塑薪酬激励机制,全面引进国际薪酬观念,逐步完善规范化、系统化以及市场化的薪酬管理体系,真正起到激励和协调企业发展的功能。
5.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企业劳动工资与薪酬制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调节手段和形式,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坚持实践与创新原则,深化企业管理改革,构建与完善科学合理的工资薪酬管理体系,是现代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前提与保障。
大学生劳动价值观的思考论文 9
摘要:《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立法工作之一,其对于维持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劳资关系、充分发挥劳动力的价值、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针对当前《劳动合同法》,对其立法宗旨进行分析,能够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好的在《劳动合同法》的引导下进行企业人力等方面管理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理念基础选择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确立的理念基础分析
1.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定是在一定的理念指导下进行的,那么对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发挥指导作用的最为重要的理念则是我国对于劳动力的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最为主要的目标则是能够通过建立和谐、良好的劳资关系对于社会的平衡和良性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那么,从这一方面而言,我国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保证相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的弱势群体的利益,会采用政策性倾斜的方式对《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的制定发挥指导作用,以此通过向市场劳动力的倾斜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的不平衡的问题和现象。但是,现今我国将倾斜保护贯彻到《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确立的过程中,出现了其外延性较小、适用性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劳动合同法》未对家庭雇佣和个人雇佣等作出明确的合同规定和限制;另一方面则是对临时工、承包工等方面劳动关系的确立则是忽视的,对这部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则是出于灰色地带,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劳动纠纷问题。而对于以上的问题来讲,《劳动合同法》作为调节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关系、劳资关系等的重要法律杠杆,其立法宗旨的进一步确定应不断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主题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身份角色等多方面的确定,以此不断提高《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2.利益兼顾。我国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性质界定与民事法律的性质界定是一一致的,我国市场经济在践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这是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存在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基于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我国对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界定是从基于保护劳动者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而进行的。如果,现行的劳动制度和劳资关系确立方面对雇佣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程序化的、正规化的保护,那么不仅会降低劳动者劳动福祉的获得感,而且同时也会损害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这样对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存在和践行来讲是一种严重的亵渎。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在进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过程中,对于其宗旨的确立始终秉持利益兼顾的理念。一方面则是表现在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等而言,普通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这部分劳动者不管是在劳动技能还是在社会地位以及福利报酬等方面都存在与较为弱势的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始终保护普通劳劳动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为了坚实的贯彻公平的原则,对于隶属于雇佣者的管理者而言,对于其劳动利益的保护更多的是强调其责任和义务的承担,《劳动合同法》明确界定这部分人员不能够随意的违法签订合同,随意的跳槽,以此避免给雇佣方带来不良的发展影响。以此,基于以上两方面分析的基础上,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立需要坚持贯彻利益兼顾的理念,能够对雇佣方和劳动者的双方权益进行合理的取舍和系统化的、正规化的保护,力图能够在雇佣者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效循环的利益关系。
3.坚持法治。《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对于倾斜保护和利益兼顾理念的贯彻最为基础性的则是对于法治原则的贯彻,坚持法治是保证《劳动合同法》权威性和法律性的重要指导原则。那么,基于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坚持法治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则是,立法宗旨的确立导致拉动合同出现无效的范比较大。如,现今存在的大量的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凭借着欺诈、胁迫等不良操作手段威胁劳动人员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这些不良现象的出现并不能够否认现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改进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量逐年的上升,导致在合同认定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劳动合同无效的现象,这就违背了《劳动合同法》治的基本原则。所以,在坚持贯彻法治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劳动合同法》宗旨的选择和变更应明确规定劳动者应充分的自主权力撤销劳动合同的相关范畴内容,以此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劳动者自身的权益。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选择分析
1.立法宗旨确立中的“单保护”和“双保护”之争。我国在多次的《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确立和修改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争议过程较大的则是“单保护”即对普通劳动者单方面权益的保护和“双保护”对普通劳动者和雇佣者双方的权益保护。但是,我国在确立《劳动合同法》和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基于倾斜保護和利益兼顾理念的双重分析的影响基础上能够在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和谐的劳动关系。而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对于倾斜保护理念的践行,并不仅仅只是单纯的对普通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而所谓的双保护的相关合同法的确立也并不是将劳动者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所以,在立法宗旨的选择中,我国普通的劳动者的数量处于大多数的位置,但是能够在单保护和双保护之间掌握一个平衡的点,能够做好其统一使用和分离使用的科学性,立法宗旨的确立不应将单保护和双保护两者放置在完全敌对的状态,两者之间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关系的建立对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立及贯彻执行起着非常重要的内容。
2.《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中“应然”和“实然”的选择分析。《劳动合同法》宗旨在确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基于理论和现实的两方面选择,首先如果合同立法宗旨是基于理路分析而言,那么其应该是一种“应然”的选择,而如果《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是在基于现实状况的基础上而进行,那么其应该是一种实然的选择。但是,对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立而言,其需要在应然选择和使然选择之间确立一种平衡的关系,以此才能够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根有据、但又不会丧失法律一贯所倡导的自由和公正公平等理念原则。而在进行应然和必然选择的过程中,则会进一步的转化为公法和私法的选择,即劳动合同双方的主体所确立的劳动合同能够拥有一般劳动合同所共有的基本属性,同时也会使得双方主体能够在《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范围内根据双反的意愿确立双方的劳动自由权、生存权和用人单位的用工权等方面的权力。以此,能够保证《劳动合同法》即坚持理论合理性,又能够结合现实发展真正的实现劳资关系建立的平等、自由和公正。但是,现今对于我国而言,在坚持理论合理性和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困难。如:普通劳动者的谈判协商能力较弱、谈判协商筹码也比较少、谈判协商意思的表达模糊以及《劳动合同法》最终实现的目的之一则是保护用人单位的目的。这样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导致我国《劳动合同法》在保证其公法属性和确立私法特殊性和适用性的和谐关系的建立下存在很大的困难。这样就导致《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理论指导和现实执行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三、结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其立法宗旨倾斜保护、利益兼顾以及坚持法治的理念的指导下,能够促进立法宗旨在应然和实然、单保护和双保护之间建立平衡和谐的关系,不断改进,以此促进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理论与现实的紧密结合,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切实落实。
参考文献:
[1]张晓虎.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与立法价值[J].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4(5):129-129.
[2]张卿. 试论新《劳动合同法》对中小企业的影响[J]. 经济研究导刊, 2016(16):18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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