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时间:2023-08-15 11:00:55 偲颖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欢迎大家分享。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包含两种:

  一是平等民事法律关系,即教学合同关系。

  二是行政管理关系,主要体现在学籍管理、学位证书发放上,这是法律法规赋予高校作为行政主体的权力。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主体,学校享有收取学费的权利,承担教授知识的义务;学生享有学校知识的权利,承担缴纳学费的义务。

  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学校享有管理学生的权力,学生具有服从学校管理的义务。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高校和学生法律关系的依据: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关文章:

谈中日文学之间的关系03-23

消费品与投资品之间的转换关系探究论文09-02

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关系与融合论文04-04

大学生开题报告10-20

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论文(精选9篇)08-04

学生管理论文02-21

学生论文格式要求标准01-31

大学生开题报告范文09-05

小学生数学小论文11-05

大学生感恩教育论文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