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正确把握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兼与孙兴全老师商榷

时间:2023-03-20 01:02:5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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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正确把握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兼与孙兴全老师商榷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商品;地租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对象是商品,对于土地这种生产要素是不是商品?是否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文章通过对商品特征的阐述.揭示了劳动价值论的本质,进而对地租的实质、土地价格形成的原因以及分配关系等方面作了初步的探讨,并与孙兴全老师商榷。

孙兴全老师在《生产力研究》2005年第10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总体工人”的劳动与价值创造:对“土地价值”的一种解说》(以下简称“孙文”)的文章,“孙文”以“劳动外部性理论”重新解释土地价格和地租问题,并提出“土地是劳动产品”,劳动创造了“土地的使用价值”和“土地的价值”的观点,笔者对这些观点不敢苟同,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孙老师商榷。

一、价值研究的对象和价值实体

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句话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从中可以看出“商品”是价值研究的对象,劳动价值论只有在商品这一范围内才具有相对意义,超越了“商品”的界限,则没有价值可言。马克思把“商品”所具备特征概括为:(1)必须具有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即有用性;(2)必须是劳动产品;(3)必须是以交换为目的。很显然土地不符合“商品”所具备特征,我们可以说某人生产了多少产品,却不能说某人生产了多少的土地,因而土地不是人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没有价值。

马克思认为价值的实体是劳动,不仅包括物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而且包括为物质产品提供保管、运输等创造附加价值的服务性劳动,“随着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本身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所谓“总体工人”的劳动,是指在产品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劳动者所付出的体.力和智力劳动的总和。“孙文”用“劳动外部性理论”来理解“总体工人”创造价值的过程,这是与笔者的又一分歧。

“外部性”(又称外部效应或外部经济效应)这,,一概念在公共部门经济学中有多种不同的定义。布坎南(J.M.Buchanan)和斯塔布尔宾(W.C.Stubblebine)在1962年合作发表的一篇题为《外部效应》(Exlernality)的论文中对外部效应的定义是:只要某一个人的效用函数(或某一厂商的生产函数)所包含的变量是在另一个人(或厂商)的控制之下,就存在外部效应。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UA=UA( X1,X2,X3,…,Xn,Yl)

就是说,如果某一个人A的效用,不仅受其所控制的活动X1,X2,X3,…,Xn的影响,而且也受到其他活动Yl的影响,而Yl又在第二个人B的控制之下,就发生了外部效应。如果某一个人或厂商的行为活动使得其他人或厂商因此而受.益,可以称为正的外部效应;反之,如果某一个.人或厂商的行为活动使得其他人或厂商因此而受损,可以称为负的外部效应。无论是存在正的外部效应,还是负的外部效应,都会使资源的配置效率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可见,外部性是研究不同的分配结果会导致不同的资源利用效率,属分配过程,一而价值创造是要说明价值的实体是劳动,属生产过程,显然不能用分配来解释生产。

二、商品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孙文”认为“土地并非天然就具有使用价值”,“土地的使用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并由此得出结论,“‘原始的’土地只要其有使用价值……它就是劳动的产物,是劳动产品。”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可借马克思关于商品的论述来加以证明,马克思通过对商品三个特征的概括,得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已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的价值主体一元论认为,劳动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因而土地没有价值,但并没有因此而否认土地所具有的使用价值。“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并进一步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惟一源泉。正像威廉·配弟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因此,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属性是天然存在的,它是一种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都不会改变它的这种属性。原始社会的人类并不知道开发土地资源,只能依靠采集天然的植物果实、捕获鱼虾及其他动物来维持生存,那时的土地是在自然状态下生产出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难道因为没有人类的劳动作用于其上,就否认土地使用价值的存在?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对自然规律认识的加深,人类从被动地适应自然到主动地利用自然规律来积极地改造自然,农耕社会的出现就是人类发现通过有目的的生产劳动,可以更快地提高农作物的生产率。劳动作用于土地并没有改变土地原来的使用价值属性,只是由于劳动与土地的结合使生产出的产品的使用价值量增加了,正是在此意义上,劳动和土地是共同构成物质使用价值(财富)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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