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在我国的运用及面临的问题

时间:2024-06-12 07:37:54 本科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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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在我国的运用及面临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解决我国企业经营者长期激励机制问题,在我国股份公司中实行以股票期权为主的薪酬制度已势在必行。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3种股票期权的账务处理办法,下面予以概括说明并分析其优劣:

  1.股票期权视为或有事项

  这种会计方法的具体内容为:在授予日即按照行权价格确认一项债权(如记作长期应收款等),同时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如记作预计股本等);期权持有人实际行权以后,将债权转为现金等,同时将预计股本转为股本;如果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将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支付给期权持有人,则作为企业的费用处理。

  它的主要缺陷:一是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或有事项”的相关精神不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7条,“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因此上述会计处理方式在授予日将企业发行的股票期权视为一项或有债权,其记账原则与现行会计准则相冲突;二是容易导致企业资产的虚增,不符合谨慎性原则;三是如果股价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比较大,会导致费用不均衡,由于这部分差额记作费用在行权日所在年度入账,没有均衡地摊销至授予日和行权日之间的年度,因此不符合配比原则,会出现行权日所在年度企业利润锐减的现象;四是如果期权持有人放弃行权,需要冲减以前的记录,有操纵资产的嫌疑。

  2.三时点会计处理方式

  它与第一种会计处理方式相似,只是设置的会计科目有所不同而已。具体办法为:

  (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以享有股票期权的人员姓名开设明细账,借记“或有认股款”科目,贷记“或有股本”科目,或有认股款与或有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溢价准备”科目;

  (2)行权日的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同时在备查账中相应冲销以前披露的或有认股款;

  (3)到期日及失效日的会计处理:借记“或有股本”、“资本公积——股票期权溢价准备”科目,贷记“或有认股款”科目;失效日的会计处理方式和到期日员工未行权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同。

  由于三时点记账法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在备查账中予以披露,而不是视为或有事项在财务报表中入账,因此,符合现行会计准则,但是该记账法还是存在重大缺陷:其一,三时点记账法不能科学地反映股票期权的薪酬费用,从而使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利润项目高估,从这一点来讲,该记账方式的科学性远不如美国APB第25号意见书的相关精神。其二,三时点记账法的有些会计处理办法与我国现行法规不相符合,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股票应以市价为准,而在三时点记账法中实际上是以行权价记录入账。

  3.模仿内在价值法进行四步骤会计处理

  国内有的学者模仿美国APB第25号意见书,提出了对股票期权入账的四步骤记账法,具体办法如下:

  (1)股票期权授予日的会计处理。借记“或有认股(行权价格)”,贷记“或有股本(股票面值)”。“或有认股款”与“或有股本”之间的差额记入“股票期权溢价”科目的贷方。

  (2)股票期权等待期的会计处理。该方案认为股票期权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对待。①授予日无法预估行权日公司股价。当股价在等待期内持续上涨超过行权价格时,在相应会计期间的会计报告日做一笔调整分录,借记“递延酬劳成本”(股票市价—行权价格),贷记“股票期权”;如此后在等待期内股票市价在行权价格之上持续上涨,相应会计分录为:借记“递延酬劳成本”(新旧市价差),贷记“股票期权”。反之,作反向分录。②授予日可以预估行权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行权日增发新股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应视同公司预付给股票期权持有人的酬劳,该差额应该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会计报告日的分录为:借记“递延酬劳成本”,贷记“股票期权”。

  (3)股票期权行权日的会计处理。在行权日,期权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将发生认股款与股票的交换,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收到期权持有人行权付款)

  员工股票期权[(贷方余额=(行权日股价—行权价)×股数)]

  或有股本股票期权溢价

  贷:或有认股款

  股本——普通股(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普通股溢价(股票市价—股票面值)

  4.股票期权提前失效的会计处理

  当股票期权提前失效时,公司一方面应注销与该员工相关的股票期权账户余额,借记“或有股本”、“股票期权溢价”,贷记“或有认股款”,另一方面冲减“递延酬劳成本”,借记“股票期权”,贷记“递延酬劳成本”。如果期权持有人在离职前根据公司特别规定已提前行权,公司有权以行权价格回购这一部分股票,借记“股本”、“资本公积”,贷记“银行存款”。

  四步骤记账法是目前国内设计的相对较好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办法,该记账法将股票期权的入账时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借鉴美国APB第25号意见书的相关精神,在等待期中设计了相关科目以确认薪酬费用(确认薪酬费用的方法比APB第25号意见书更加严格),并以比较科学的方式予以分摊,因此比起或有事项记账法和三时点记账法来讲有了较大的突破。但该记账办法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缺点:(1)该办法还是将股票期权视为一项或有事项,因此和第一种办法一样还是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的定义;(2)该办法由于是模仿APB第25号意见书的精神,因此不可避免地具有APB第25号意见书相同的缺陷,即当公司股票价格变化较大时,公司的会计调整比较多,容易出现差错。有的公司甚至可以利用操纵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办法来操纵薪酬费用等重要的财务指标。

  综上所述,我们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①如何衡量股票期权的薪酬费用(Compensation Cost)。公司向员工发放股票期权实际上也是公司利益向员工的转移,只不过一种是以未来低价向员工出售股票的方式转移利益。为了合理反映这块成本,美国会计学界专门设立了薪酬费用这一会计科目,并规定该部分薪酬费用应当以恰当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当期利润。因此,只有合理衡量股票期权薪酬费用的高低,企业的盈利状况指标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而使薪酬费用的衡量方式成为了股票期权会计准则有关条款的核心。

  ②如何确定薪酬费用的分摊年限及在各年度如何合理分摊。从原理上来讲,企业之所以给员工发放股票期权是因为员工给企业提供了劳务,因此,员工由于获得股票期权而给企业带来的薪酬费用应当分摊至员工提供劳务的各年限里。但实际上上述方法很难实施,因此对于薪酬费用的分摊办法,美国会计界比较统一的意见是:由于企业发放股票期权而带来的薪酬费用应当分摊至股票期权计划有效期的各年度中去,在计划最终结算时企业再根据实际的情况调整最终的薪酬费用总数额。如前所述,由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期限一般是跨年度的,有的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期长达10年之久,因此,薪酬费用在计划有效期的各年度之间如何进行合理分摊直接关系到年度间企业账面收益的高低,因而也成为股票期权会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③如何核算每股收益以反映股票期权对每股收益的稀释作用。由于确认股票期权计划带来的薪酬费用将抵减公司的利润、影响公司的递延税收等会计科目,并有可能带来公司未来股本的扩张,因此美国的股票期权会计制度一直重视如何正确核算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无论是FASB还是APB都十分注重股票期权计划对每股收益的稀释作用,APB第15号意见书要求企业在核算初级每股收益(Phmary EPS)的基础上再采用“库存股法”等办法测算企业的完全稀释每股收益(Fully Diluted EPS);FASB第128号公告则要求企业核算基本每股收益(BasicEPS)和稀释每股收益(Diluted EPS)两个指标。因此,无论是APB还是FASB,对股票期权计划的稀释作用都是十分重视的。

  最近,中国证监会已起草了《认股权计划试行办法》,很多高科技的上市公司也已通过各种变通的办法推行向管理层和员工奖励股票的报酬制度。但在一片叫好声中,我国真正的股票期权计划却踌躇不前,在诸如使用范围、激励主体、股份来源、股权获取方式、资金来源及股票的转让和兑现等方面如何体现更多的“中国特色”是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公司法、税收法规以及缺乏职业经理层等大的环境尚抑制着股票期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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